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10
企业搜索软件【字 号】东府〔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府〔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药品底价查询>内地明星  为加快打造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激发经济增长潜力,有效推动增长动力接续转换,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东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动力源,以激发激活产业、企业、科技、投资、市场和平台新动能为主题主线,通过人才、数字、品牌的持续赋能,不断优化新动能发展环境,全力打造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强劲澎湃的新动能,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二倍速追剧  一年扎实起步。到2021年底,初步建立起全市企业发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打造新动能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加快引进一批重特大产业项目,全市内外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200亿元;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半导体等产业集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优势传统产业高端化、终端化、品牌化成效初显,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成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东莞成功迈入万亿GDP俱乐部。
  三年初见成效。到2023年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效提高,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突破11500家和7000家,引进30亿元以上特大产业项目10个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超过100家,总市值超过6000亿元,科技造富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东莞对新动能的核心吸引力和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
  五年迈上台阶。到2025年底,形成万亿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五千亿级的高端装备制造,千亿级的新材料、新能源、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百亿级的镇街特产业集等“万、
千、百”亿级梯队发展格局。引进培育超千亿企业超过5家,超百亿企业超过25家。“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中试验证+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为主体的创新生态有效构建,R&D占比达到3.2%左右,新动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二、聚焦打造新动能的六大发展领域
  (三)打造产业全链升级新动能。统筹70平方公里空间,高规格布局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实行“一名市领导挂帅、一个工作专班、一份产业规划、一套支持政策、一张招商地图、一项配套基金、一项督查机制”的“七个一”工作机制,推广实施“标准地”、“带设计方案出让”等改革,加快打造一批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建立优势传统产业成长服务资源池,与国内外高水平咨询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产业集及个体诊断辅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诊断项目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鼓励优势传统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市场开拓投入,对通过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及大流量媒体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广的,按实际营销支出较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的10%给予补助,每家每年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的,按同比增量不超过1%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实施重点支柱产业“强心优链”创新工程,打造供应链供需对接平台,定期发布市内外龙头企业
产品供需条件信息和举办产业合作对接交流会,引导一批有条件的配套企业进入更多龙头企业供应链。加快发展智能穿戴、智能视觉、智能车联网、智能家电等周边全场景产业。深挖电子商务、会展、人力资源、文旅、汽车、教育、体育、环保、养老、农业等行业新动能,出台专项产业政策,三年内在每个行业各引进培育2—3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各园区、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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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打造企业梯队培优新动能。推进高质量产业招商三年行动,实施龙头企业领航计划,全市重大发展平台重点招引50—10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镇街重点招引30—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三年内实现园区、镇街龙头企业全覆盖。加大总部企业招引力度,对注册地迁入东莞的总部企业,在用地、用能、排放、审批、财政扶持奖励等方面按“一事一议”加大支持力度,五年内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建立产业并购优质企业(项目)推荐库,重点扶持高端品牌、高端技术等领域和全市产业链缺失的并购项目,对并购后注册地迁入东莞的特大型企业,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扶持政策。开展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建立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三年内实现园区、镇街上市企业全面“破零”。研究设
立上市企业总部基地、产业集聚区,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力度,对上市前一次性奖励提高至300万元,对上市后首发融资且在东莞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的最高奖励600万元。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战略性重组,三年内打造3家千亿级市属企业,推动2家市属企业上市。鼓励市属企业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国有投资平台与具有技术创新性、产业成长性和市场拓展性的民营、外资企业开展产业并购,并研究建立相关容错机制,符合规定的免予责任追究或从轻、减轻处理。完善倍增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差别化扶持和精准资源配置,引导资源配置向高质量发展的倍增企业倾斜,五年内推动300家企业实现倍增。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大力推进企业升规工作,建立“小升规”企业成长服务跟踪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升规奖励,以及最高10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各园区、镇街)
  (五)打造科技能级提升新动能。实施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导入中科院系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资源,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支持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优质科研成果在莞转化落地,力争在硼中子俘获高端医
疗器械、多孔陶瓷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三年内打造10个以上中试转化基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晋级奖励。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综合运用研发投入补助、所得税减免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国防资质认证,积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的研发制造。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探索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委军民融合办、松山湖管委会)
  (六)打造投资提速提效新动能。对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且已经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直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合并估算和概算评审。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基建项目建设服务“小围合”机制,力争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不少于1000亿元。统筹配置2000亩用地指标支持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
市重大项目,享受行政审批“绿通道”,优先入驻市镇联合招商基地。启动城市更新“头雁计划”,建立市领导挂帅、市镇村联动推进机制,实施特殊工作举措、特殊资源倾斜、特殊优惠政策,率先打造10个千亩以上产城融合示范片区。出台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支持企业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方式拓展新基建业务。培优扶强建筑业企业,支持本市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施工企业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允许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工程投标人资信。支持“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积极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发展壮大,按其产值同比增量,给予不超过0.5%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加快商品房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地上总层数的三分之一时,允许办理预售许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等单位,各园区、镇街)
  (七)打造市场内外拓展新动能。深化对RCEP、中欧投资协定等国际贸易规则研究,全面借鉴复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加快打造“香港—东莞国际空港中心”,拓宽和完善“湾区快线”,探索开展
陆运领域“莞港直通快车”模式,逐步推动进出口货物安检、打板、集拼、报关等核心功能前置。积极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9710、9810),对企业当年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实际经营规模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实施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外资企业三年内销总额达1.5万亿元以上。大力发展进口消费,依托虎门港综保区,探索建设集购物、休闲、娱乐、旅游、度假于一体的奥特莱斯购物公园。探索与国内知名商业机构合作开设市内免税店。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动态发布品牌引进意向名录,在重点商圈建设首店经济集聚区。持续开展“乐购东莞”活动,鼓励商业综合体开展主题式、体验式场景改造,引导整治地面停车秩序打造特景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中心城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驻莞海关等单位,各园区、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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