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宁的社会主义观
列宁在新的历史时代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能在一国或数国首先胜利,并在不发达国家如何改造、建设以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上,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然而他对马、恩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标准和特征,始终是坚持的。
前面已经说明,至少到《国家与革命》,列宁的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差别。问题是在十月革命以后。人们往往把列宁十月革命后的许多论述,特别是新经济政策中的思想,看作是列宁对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重大发展,这样的看法又由于列宁的有关思想至今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被强化和普遍接受了。实际上,列宁自始至终并未改变、发展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
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在引证了《哥达纲领批判》关于第一阶段的论述后,列宁把第一阶段的所有制表述为:“生产资料已经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它们已归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已经归全社会所有”,等等。这些都没有改变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在谈到分配问题时,他说:“社会的每个成员完成一定份额社会必要劳动,就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完成了多少劳动量。”不及如此,列宁还强调了不劳动不得食是社会主义原
则,并将它同“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平列起来。在国家问题上,列宁对马克思额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作了具体深刻地理解:“在第一阶段,共产主义在经济上还不可能完全成熟,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地传统或痕迹”;“既然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那当然一定要有资产阶级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权利准则的机构,权利就等于零”;“可见,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雷锋原名叫什么但没有资产阶级!”又说:“正在消亡的国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阶段,可以叫做非正式国家。”这些都是列宁的解释和发展。
1917年列宁提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在这里,列宁不仅把马克思按劳动量分配消费品的思想概括为按劳分配,而且把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特征提了出来。
十月革命以后,列宁越来越深入接触和研究俄国地具体实际,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越持谨慎态度。他说:“要论述社一下社会主义,我们还办不到”;“建设社会主义的砖头现在还没有烧好。我们不能再多说什么,而应当尽量谨慎和精确”。在非谈不可的时候,他就强调社会主义需要广众自觉地在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基础上超过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后
又反复解释社会主义就是消灭,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四无特征,坚持在马恩范围内而不多说什么。1919年俄共布八大通过的新党纲,布哈林等为宣传党纲而写的《共产主义烤冷面的做法ABC》,以及1928年通过的《共产国际纲领》无不以实现四无的社会主义并最终进入共产主义为目标。
三、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
斯大林1936年宣布苏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但是,斯大林这个时候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基本特征方面已经和马克思列宁的有了变化。
豆瓣APP下架第一, 上一届世界杯排名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标准问题上的变动。
1935年,斯大林说:“有些人以为,社会主义可以在贫苦生活的基础上用稍许拉平各人物质生活状态的方法巩固起来。这是不对的。这是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观。其实,社会主义只有在高度的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只有在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只有在产品和各种消费品丰裕的基础上,只有在社会主义全体成员都过着富裕而有文化的生活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胜利。”
而在一年以后,也就是1936年,斯大林宣布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的时候,苏联并没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也未能提供丰裕的产品和消费品。对于斯大林离开生产力标准而谈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人们的评价不同。有人认为,列宁曾不拘泥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认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在帝国主义链条最薄弱的环节的俄国可以先革命夺取政权,然后再发展生产力。为什么斯大林不可以先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然后再提出经济上赶超帝国主义国家呢?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列宁提出落后国家可以先革命夺取政权没错,但是他从来没有降低过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标准,因此,他才会提出,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在革命胜利以后,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使生产在事实上社会化。也就是说,只有经历发展生产力、改造旧社会的过渡时期,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列宁变通的只是实现目标的顺序和方法,而斯大林却改变了目标本身,即社会主义对生产力的要求。其结果,不仅混淆了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的界限,为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开绿灯;而且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孰优孰劣的问题上,使人们陷入了迷惘,似乎贫穷就是社会主义。
第二,在经济结构上,斯大林用“国家(全民)所有制+集体农庄所有制”的公式,来代替了马列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公有的公式。就苏联当时的全民所有制来说,还不能
够成为真正的全民所有,实际上就是马恩说的集中在国家手中的无产阶级国有制;而且在农村,除了少数的国营大农场,绝大多数为集体农庄之外,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个体劳动者。这样,斯大林就不但把用全民和集体两种公有制统称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来代替马列的全社会所有制论,而且还把一定量的个体经济的存在,但社会主义所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就改变了马列的社会主义私有制标准。
今年五一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第三,在分配方式上。斯大林又提出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公式,并宣称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实际上,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有条件实现各尽所能,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按劳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和无商品货币的条件下实现的。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存在几种所有制形式和商品货币,很难实现。
第四,在阶级结构上。在阶级结构上,斯大林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的公式代替了马列所说的无阶级;而把建立无阶级社会的任务在推至将来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1934年党的十七大上,斯大林还有过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说法,可是,到了1936年,斯大林从无阶级中进一步区别了剥削阶级与劳动阶级,把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不再存在彼此对抗的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准则之一明确提了出来,而社会主义社会不是
已经没有阶级,而是仍然存在着工人和农民这两个互相友爱的阶级,这两个了的阶级和劳动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
最漂亮的av女演员第五,在商品货币问题上。斯大林用特种的商品生产论代替马列的商品货币消亡论。1934年,斯大林说:“货币在我们这里还会长期存在,一直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完成的时候为止。”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他用社会主义社会中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的存在,说明为什么要保留商品生产。这里斯大林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和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将商品货币的消亡推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对马克思列观点的改变。由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并未实行单一的社会所有制,商品货币不能消亡是自然的事情。斯大林一方面凭借公有制和国家政权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允许有限制的商品生产的存在。因此,在斯大林那里,计划经济并非完全排除商品货币的产品经济,商品生产也不是一般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这种既有计划又有商品生产的经济,实为一种过渡式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