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有什么用?
1、居住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居住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4、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5、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6、居住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
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8、居住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9、居住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0、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德邦快递单号查询电话
国庆节发朋友圈句子1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12、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13、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dnf深渊
14、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天津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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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官方说明】:天津居住证积分管理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照片。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王全安前妻
2、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房屋证明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想要申请居住证,一般先由个人到天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或者也可以由个人所在的单位集中到天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当天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了你的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之后,负责人就会拿着你的申请材料到现场核对。如果经过核实,你的材料真实且齐全,工作人员就会给你出具收据凭证;如果经过核实你的材料不齐全,那么工作人员就要当场告诉你要补齐的材料。
3、受理申请居住证的单位一般在两天内,就要把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请材料送到你所在的天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而天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从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日起的五天内,就要完成审核认定工作,接着再把制证信息上传到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4、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经过核定符合办理的,天津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该在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的二十天内完成制证工作。而申请人就可以拿着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5、最后,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近期照片、《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合法居所证明等等。
办理时间
无线网络连接受限制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1、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天津居住证可以快办吗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在哪
为进一步深化居住证制度,给外省市来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积
极拓展居住证申领范围,明确在津缴纳社保、子女就学、购买房屋、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在津经商,时间超过6个月的境内来津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再等六个月,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天津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签注手续如下: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另外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