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dnf图表系统组建失败【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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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1.12.28
毫克与克【字 号】济政办字〔2021〕51号
【施行日期】2021.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济南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济南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市政府统一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抓总、行业主管(协调)部门分头推进、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协同配合、权属(使用管理)单位落地实施的工作机制,实施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以下简称设施普查),建设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安排部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信息平台搭建。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并限期消除隐患,信息平台全面投入使用。2025年年底前,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牛萌萌和李晨
  (一)高标准实施设施普查。
  1.确定普查范围与内容。中心城区(以《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划定的中心城规划范围为准,含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及长清区部分区域)内的设施普查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中心城区外的设施普查范围由相关区县政府参照中心城区普查范围自行确定,可根据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增加公路、乡村道路等其他区域。普查工作包括实施道路信息普查以及地下工程管线设施(给水、中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热力、燃气、电力和照明、广播电视和信息通信、综合管廊、工业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交通枢纽)、地下其他工程(人防工程、地下河道、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程等)的基本信息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阿娇资料  2.制定普查标准体系。委托专业技术团队,在现行规划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制定全市普查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统一技术要求和数据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全面实施设施普查。研究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方案,划分普查单元,理顺工作流程和组织方式。综合考虑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有信息存储分散、交叉相关情况,采取集中评估、分头补测、专业汇总等方式开展普查工作。
  (1)整合既有成果。按照标准体系要求,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组织权属(使用管理)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管理权限,整理提交设施既有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2015年度、2019年度地下管线普查成果,以及其他可提供的地下空间采集数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城市道路既有基本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团队评估梳理既有成果,整合可使用的数据资料,梳理暂未开展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明确需补测的区域范围、设施类型及相关数据信息内容,反馈至相关区县政府及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经评估合格的,不得重复普查;经评估需补测的,由相关区县政府及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按区域分别组织权属(使用管理)单位实施补测采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
  (2)全面实施普查。相关区县政府及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根据评估反馈结果,通过
资料调绘、现场踏勘、探测实施3个环节完成设施基本信息和隐患信息采集工作。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设施数据信息及隐患信息由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组织权属(使用管理)单位实施采集,城市道路基本信息及路面病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权属(使用管理)单位实施采集;中心城区范围外的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设施数据信息及隐患信息采集、道路基本信息及路面病害信息采集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予以指导。(责任单位: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政府,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贾乃亮深夜醉酒
  (3)普查成果整理。组织专业技术团队整理普查信息,形成各普查单元基本信息报告及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并做好全市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和归档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逐步开展隐患消除。
  4.实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将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
重要任务,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协调)部门督促指导权属(使用管理)单位针对普查过程中采集的隐患信息,编制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消除,形成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地下空洞、超负荷运行、超龄使用等隐患检测和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窨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全面处置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更新改造。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5.开展运行效率评估。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开展设施运行效率评估,重点对各行业管理制度、运行状况、安全风险、运维及养护执行情况等实施评价,切实准问题、解决短板,定期发布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报告,保障设施安全运行,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配合)
  (三)加强设施智能化建设。
  6.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做好设施普查的基础上,同步建立信息平台。构建“1+3+N”的平台架构,即1个设施数据中心、3大应用模块(设施管理、建设监管和运行监测)、N个专题应用(风险隐患管理、应急处置等);加强平台间的协同融合,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智慧济南时空大数据平台、城市管理平台、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管理系统平台、智慧水务和智慧住建平台等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深度融合,实现地上与地下协同建设、国土空间与地下空间一体化构建,逐步形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大数据;结合智慧住建已收录的地上房屋建筑信息,构建智慧住建“地上地下一张图”,实现城市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筑物模型、管网模型等数据的综合管理和一体化展示;加快形成数据和平台之间“以用促建、以建促管”的良性循环,结合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建设,每年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动态更新建设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平台动态维护更新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维护和更新平台数据,保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的时效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