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 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 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 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 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 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 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 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 法又具有社会作用, 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 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 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 点; 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 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 不同的法律制度中, 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 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 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 在马克思斯主义
产生之后, 才有了科学的解释。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 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 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 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 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 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熊小玥资料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 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 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 “创造”或改变社会; 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 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 法律 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 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 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 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尹旎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 翁虹主演的三级1. 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 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 什么事情可以做, 什么不可做, 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 法的前提。 2. 法律具有预言作用, 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 可以在每个 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3.法的校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 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
现的一些不法行为。 4. 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 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在法律社会中, 法律的作用不容低估, 它也有其局限性, 表面在以下四方面: 1.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律只是众多 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惟一手段。 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除运用法律调整外,还应有政策、纪律、规章、习俗、
道德等调整。在需要综合治理的场合,法律有时也不是首选的手段。 法律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而是有限的。在社会生活中, 并非所有的问题 都可以适用法律,法律只调整那些重要的社会关系领域,而有些“私”领域 诸 如人们的思想观念、认识和信仰等问题 ,只要它尚未表现为外在的行为,并产 生超出该领域以外的社会影响 例如信仰可能外化为暴力行动 祝寿语) ,那么就不宜采取 法律手段加以调控。以“公”的手段来解决纯粹“私”的问题,不仅无效无益, 反而有害。 2.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首先,法律是规范,不是规律本身, 它总是体现着人的意志的。 不管是出于阶级目的, 还是立法者认识上的局限, 法 律总会存在着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其次,法律是概括性的规范,它不能
在一切问题上都做到天衣无缝、缜密周延,也不能处处做到个别正义。再次,法 律具有稳定性和保守性, 它总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 最后,法律是讲究程序 的规范,缺乏对社会事件的及时应对和处理。 蔡健雅个人资料3.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 的影响 .法律是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并经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执行的。如果没 有高素质的立法者, 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 如果没有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 道德的专业队伍,法律再好,其作用也是难以发挥的。而且,人们和社会的精神 条件法治意识等 以及文化氛围、权利义务观念、程序意识等直接制约和影响着 法律的作用的发挥。 4.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法律 总是十分信赖其外部条件, 其作用总是容易受社会因素的制约。 其中主要的因素 有经济体制、 政治体制、执法机关的工作状况、 各级领导干部及普通公民的法律 观、传统法律文化,等等。
法律扎起现实生活中有诸多的作用,但其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有立法质量、普 法质量和执法效力的大小决定。 对于每一部法律都要做到人人都知, 只有这样才 能使法律的明示作用、 法律的预防作用将以更好的体现。 让法在人们心中占据更 重要地位,从而巩固法在社会中的作用。
最后要说:人不自觉,法律再严也无用。为了个人利益还怕法律吗?如果法 律真的是那么神 ,人们都怕法律 , 那些腐败早不存在,犯罪案件也不会继续攀升 了。杨志刚的哥哥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相互交往和联系必然要出现许多新变化, 生活中的摩擦、矛盾、纠纷也会日益增多。人们在几乎每一个生活领域中,都会 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法律问题。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 每个人都要 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知法、 守法、用法、护法,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准绳,依法律己、依法做事,才 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把握发展的机会,真正成为生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