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存与健康。由此看来,食品的安全问题与我们息息相关,事实上,食品的安全问题与食品法律法规的关系也是形影不离的。当然,食品安全不是靠标准与法规监督出来的,而是靠人类的良心生产出来的。可是,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敲响警钟。接二连三曝光的劣质食品问题,米、面、油、病死畜禽肉、奶等问题,触目惊心的农药、化肥、激素对食品的污染问题,特别非食品原料的使用给食品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继续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解以及课后对书本的阅读,我发现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是研究食品在加工、运输、储存与销售等全过程的标准、法律法规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目的是为了确保人在食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市场贸易、规范企业生产。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是政府管理监督的依据,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准则,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是国际贸易的共同准则。
通过网上的资料查阅,我发现近年来,依靠不断发展与改进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我国已经
逐步有效地保障了市场中食品的安全性,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依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取得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步入了新的历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与国际标准接轨,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以及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食品从原料组成、营养价值、加工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之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如何归法和保障食品的安全性与营养性愈发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远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相关法律法规应逐步加以完善。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健康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已经成为世界当前政府飞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有效实施这一战略举措的重要技术支撑。
通过所得到的资料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江珊张博1 邬靖靖)食品
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许多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2)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有些法律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有些条款已经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3)食品法律法规的处罚较轻、执法不严;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
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二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三是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以罚代管、以罚代刑或者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4)执法体系存在权限不清、职能不清;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由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就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有些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或者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5)法律执行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我国目前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有上级行政机关发布命令,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阵风过后,假冒伪劣商品又重新泛滥起来。这种缺乏规范和持续性打假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周韦彤跳水露卫生巾面对如此问题,我们应该采用怎么样的措施应对呢?我想这就是我们学习该课程的主要目的以及对我们当代大学生的意义所在。既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的基础和依据,良好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将在食品安全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
因此,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应当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应当按照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的辨证统一来设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重在防范的精神以及学习本课程后的感想,在此我想提出个人的建议:(1)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最高效力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对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律的同一性;同时,食品安全立法还应当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的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的完整性。(2)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或参考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与时俱进、重在防范,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的多种层次的立体框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其中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各种部门法、单行法对基本法的某一方面进行更加明确全面的规定。这些方面应该包括:标准化、产地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激素、添加剂等)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食品安全评价和质量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3)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技术壁垒(4)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加强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的合作,以统一协调管理,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根本上杜绝不法厂商利用国家标准的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切实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食品拒之于流通领域之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远大前程演员表5)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为此,要扩大执法部门的检查权,加大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律制定的惩处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繁体qq名字6)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现象。整合执法力量,就是要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对设置不合理或人员严重超编的机构,或撤销、或合并、或精简,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中国食品包括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这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并赋予更高的权威。
通过对资料的整理以及课堂老师所受教知识的分析,我认为在大学期间开展这个课程是毋庸置疑的,是极其重要的。特别是我们这些大四的学生,读了4年书,马上就要步入社会,
将来很大可能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作。作为学生的我们,有责任学好该学科,认识到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现在开始意识到从前那些丧失良心的黑商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树立一种良好的心态并坚定地做一名有良心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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