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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 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 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董秋和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为什么冯绍峰不娶倪妮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
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韩国明星黄秀贞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________、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鼓励市场申请绿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 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 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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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何超莲晒美背照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及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
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3、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管专用,并设立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确保功能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采用勤进勤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该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