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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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全市人民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甘肃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及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结合金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如何保养笔记本电池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全市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党的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注重实效。党务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具体,要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要根据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等不同特点,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释彦能 坚持党中央统一领导,市、县(区)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
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
  市委办公室承担市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办公部门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党务公开工作。县区和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应当明确人员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所需条件。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及时听取党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六条 全市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骂周立波
  第七条 全市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重大民生工程、涉及人民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公开;
  (三)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众公开。
  第八条 市委、县(区)委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二)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重要工作会议等情况,党委重要文件、重要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情况;
  (五)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召开民主生活会,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等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九条 全市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等党的基层组织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及隶属关系调整、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众,听取、反映、采纳党员和众意见
建议,帮助党员和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等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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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发生在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
分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周冬雨的资料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一条 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承办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开展党的工作、贯彻执行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本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党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党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党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加
强自身建设情况。
  第十二条 全市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主体、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