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任何一场有价值的辩论是不是我们要明晰概念之前才能建立呢?今天对方辩友把概念就给搞错了,对于明星的概念,对方辩友一直认为明星不是我们心中的偶像,而是娱乐庸俗的化身,他的身上有着很浓很浓的商业气味,可是我们知道,现实中没有明星这个职业,任何一个领域中到公众追捧和关注的人物都可以叫做明星,学者明星是因学术得到了学界和大众的认可,他怎么就是一个娱乐庸俗的化身了呢?如果您方认为提到明星必然就是娱乐的、媚俗的,那今天的辩题是不是就变成了吃一个坏苹果对我们的健康是否有利呢?那明显就是一个已经有了结论的辩题嘛。而在刚才的论述中对方辩友出现了几个明显的漏洞,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成为明星之后学者就会浮躁重名利,就不能潜心研究了,那么我不禁疑问了,学术普及有没有必要呢?如果有必要,是不是总得有学者一步一步来进行普及呢?这里我们对于学者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认为学者一定是要在书斋和研究室里做学问,但传承和传播文化也是学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学者明星化是书斋的学术与大众的对接,它为学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平台,能够让观众了解这些学者所研究的学问,鼓励了更多的学者走出书斋与大众们交流知识,这是学者与大众的对接,学术与传媒的对接。有明星潜质的学者开始走出小书斋和教室,到更广大的“市场”中去创造和获取新的价值。有何不
中老年服装品牌有哪些可呢?早在两千多年前,在那个信息交流不发达的年代,孔夫子凭着那份山东人的倔强,硬是为社会培养出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三千弟子,同时也换得几千年的英名。事实上,古代的游学也好,现代当学术明星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吸引尽可能多的“注意力”,使思想、知识这种稀缺资源能产生最大的收益,为大众所认可啊。而且好的学者被捧为明星之后,反而会促使他更加努力,做出更好的成绩,难道明天对方辩友成为了商界明星大亨,对方辩友就浮躁重名利了吗?
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学者明星错误的理论可能会误导受众,这一点呢我们并不否认,但今天我们论证的是学者明星化作为一种学术普及的途径来说他是有效的是高效的,学者明星要普及什么样的内容,这是学者本人的问题,与明星化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而暴露在媒体之下,学者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大众的监督,他观点中的错误会迅速成为众矢之的,引起百家争鸣的局面,于学术的探讨有利,于提高受众的认识有利,于活跃学术气氛有利,如此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活动何乐而不为呢?我们崇拜学者是因为他们高深的知识和踏实研究的精神让我们感动,难道我们崇拜的学者就只是媒体一点点打造出来的吗?即便能打造出来,那这样一个空有其表、名不副实的明星学者也必将受到大众的唾弃。我们看到学术普及是学者和大众双向选择的过程,而明星化则是大众选择的充分表达的结果,通过莱姆病 艾薇儿
明星化,更丰富的学术素材,以更生动的形式,通过更畅通的渠道,给更广泛的受众带来更深远的影响。对方辩友为什么对这些优点视而不见呢?徐若瑄 三部曲
看到这个辩题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就现状来看学者明星化确实存在一些弊端,也许他们普及的在某种意义上还不能成为真正的学术,也许他们普及的方法还不是真正的完善,可是我们要不要就这样打击他,就这样说他是弊大于利把它扼杀在摇篮里呢?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也许他不甚美丽,但是我们要让这个朝气蓬勃的生命就这样从视野消失,还是应该我们给予他更多的关怀,正确的教育和引导,让他成长为社会的栋梁呢?学者明星化还是处在一个探索期,但是探索就是一个进步啊!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啊对方辩友。
陈羽凡白百何离婚
由此可见对方辩友并没有很好的论证你方的观点,而我方则指出学者根本上来说学者的责任是研究和传播文化知识,明星化是学者提高知名度,增加影响力,掌握话语权的过程,是高效率快捷的普及途径。从对学者、对民众、对社会三方面全面论证了学者明星化利大于弊。
娱乐报道最后我想说,我们需要学者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小舍得官宣
是一个学者的责任,更是我们大众的呼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