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写作作业——深度报道
2010级新闻学李岩 10018046
要独立,还是要维权?大学生兼职何去何从?
兼职历险记
文:李岩
晚上7点,最后一节课下课的时间。学生们背好书包,陆续走向寝室。姜付奋力从这些人中挤出来,向着与寝室相反的方向跑去。他知道,他要迟到了。杜汶泽低俗喜剧
等待姜付的是一份兼职工作——给一个小学三年级女生讲解数学。
不用像小学教师那样面面俱到,只需要在他的学生遇到解不出的难题时帮助她理解就可以。用姜付自己的话说,这份工作与他的能力“门当户对”。
姜付的故事
姜付是沈阳一所高校的大二学生,今年20岁。这份工作是他从一个名为“沈北大学城兼职招聘信息”的QQ
上到的。在这之前,姜付已经换了四个兼职工作。
每一次换工作,都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一开始,他给手机做导购,给方便面做促销。两张桌子,七、八个人,一箱产品,一条横幅。这就是工作的全部内容。促销工作要求穿统一的服装,他每次都被要求换服装,而用人方提供的衣服不知多久没有洗过,领口袖口“黑得发亮”。
姜付依旧坚持了下来,五天的工作期满,用人方的负责人结算工资的时候,却只给了一半的钱。一气之下,姜付删掉了那个负责人的电话,并且发誓从此再也不用那个牌子的产品。
在当时,这件事并没有打击姜付对兼职工作的热忱。之后不久,他又通过朋友的介绍陆续得到几份工作。但最后不是资方无理扣除工资,就是临时将工作加量。好一些的兼职,也仅仅能做到按时发钱。有一些工作,“干着干着就不到负责人了。”
类似姜付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据辽宁省某教育机构2011年初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一份五千多名高校在读学生参与的随机发放问卷调查中,做过兼职或正在做兼职的人数达到871人,占总人数的17.4%;在这些人里,兼职时有过被侵权经历的有512人,侵权率高达58%。
而根据我国《劳动法》,兼职打工不被认同为劳务关系,做兼职的学生并不受法律保护。许多单位为压缩用人成本,故意大批招收大学生兼职工,姜付,就是这些被压榨者之一。
很多次,姜付都想,如果当初没有做兼职会怎么样。但这对于追求独立的姜付是无法接受的。虽然屡屡遭遇不公平的待遇,姜付还是决定,继续做下去。如果放弃的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面子问题。每次工作出发前,寝室里有位室友都会嘲笑他在做无用功。“不能被他们瞧不起。”姜付坚持着。
话虽如此,当初豪情万丈地踏入兼职这座围城的冲劲儿,却是再也不回来了。
驻守与离开
姜付乘坐着公交车向他打工的所在地铁西区颠簸而去的时候,李响已经回到了寝室。
大一那年,因为课程少,有经验,和隐隐希望摆脱长辈控制而独立的小心思,李响一口气接了三个兼职。
李响的爸爸原本给他定下的生活费是一个月1000元,周末还会接他回家改善伙食。但李响觉得不够。学校的伙食费涨个不停,再算上平时谈恋爱的花销,一不小心就成为“月光族”。
李响决定自己打工,等赚到钱之后就可以不再向家里要钱。
暑假的时候,李响有过一段打工的经历,他给肯德基做钟点工。一个假期下来,他挣了2000元钱,他用这些钱给自己换了一个新手机。在他的印象里,兼职就是这样简单的资本与劳动力的交换。所以,他给自己选了一份家教工作,一份促销工作,还有一份导游工作。
莘怎么读他并没有想到这才是他苦恼的开始。
开始几个星期,李响还能应付过来。可到后来,他逐渐感到工作强度越来越大。有一次出去做导游的时候,赶上大雪封路。原本他规划的是星期日中午回到学校,下午去给人家做家教。可是星期日下午一点多,人还在山海关。他不停地给那户人家道歉。好在人家原谅了他。
大多数时候,他做完一份兼职再搭末班车回到寝室,已经是深夜,结果第二天天没亮就得起床去应付下一个兼职。
无奈之下,李响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他说,再这样干下去课都不用上了。
一个月之后,经济吃紧。为了独立,李响只好选择了重操旧业——去肯德基打工。当他来到一家离学校最近的肯德基时,却被告知那里不需要小时工,只收正式工。正式工的条件是:每周至少工作4天,每天至少工作5个小时。李响的课程安排并不支持他成为一名正式工。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久,他听说沈阳火车站附近的肯德基招临时工,李响去那里工作了几天,这次他发现:路途非常遥远,每次都要在车上浪费3个小时左右。不仅如此,他还常常赶不上回学校的末班车。每逢这种情况,李响只能打出租车,一次40元钱,一天的辛苦付诸东流。
李响决定,就近一家快餐店打工。
大学生为数不多的可选择的兼职工作中,按小时结账的快餐店工作是最受欢迎的。据了解,辽宁地区在肯德基兼职的工资为一小时9.5元,麦当劳的工资是一小时8.5元,而另一家快餐店必胜客的工资则是9元左右。这样的话,在这些快餐店工作一天(8小时)即可收入70元左右,与其他兼职的收入几乎相等。而相比其他工作,在快餐店打工能节省出更多的业余时间用来自我支配。快餐店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学生兼职的首选。
尽管这样,许多快餐店也已经开始逐渐停招甚至裁减小时工,除一些刚刚开业急缺人手的店铺和营业地点偏僻的店铺,其他快餐店都已经停止招收大学生兼职工——一方面,现有的兼职工已经饱和;另一方面,兼职工不能提供稳定的营业安排。
不仅如此,即使是在知名的快餐行业做兼职,也不构成劳务关系,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快餐店更不可能为大学生兼职工提供交通补助和工作用餐。店铺与兼职工的关系基本上属于“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兵”的权益几乎相当于没有。可就算这样,快餐店的工作也是一位难求。
那段时间,李响一直游蹿在学校附近的各大快餐店。遗憾的是,这些快餐店的临时工早已人满为患,其中不少都是李响的学长。没办法,人家不走,总不能赶人家走。折腾了一段时间,李响终于消停下来。
给我留一个学生会个人总结
大学生做兼职,既可融入社会,又可经济独立。但他们却选择了离开。剩下来的一些也在走与留之间徘徊不已。
崔良驰,某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人。
他表示,目前社会上用工量大,同时学校里需求的岗位或兼职也在逐步增加。但是目前还没有适当的平台能够使两者良好的进行信息交流。“我们现在普遍的做法就是将哪里要用人了,做什么工作的,给多少钱,这些东西统统打印在一张纸上,然后在学校里,寝室里贴。”有的时候有好的兼职,都是内部先确定有没有人需要,然后再将单子贴出去。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他接到校党委给他发的短信:派发给勤工助学中心两个学生助理名额。没过多久,就接到他在助学中心的顶头上司的电话,要求他“给留一个名额”。
李咏娴儿子崔良驰还透露,“吃香的工作,还没等名额下来,就已经被抢没了。”剩下大都是内部没人需要,还迫切需要用人的工作。利威尔
与这些潜规则相对应的,是高校不断上升的贫困生比例和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独立意识。许多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兼职的学生,只能在类似于校外的电线杆上,厕所的门板上,或者无法保证消息来源的QQ这些地方取得招工信息。安全与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我希望可以改进一下信息发布机制,比如建立网站,使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学生交流,”崔良驰说,“希望能把好的工作留给真正需要它的人。”
崔良驰今年大三,再做半年工作,就收收心准备考研。届时在助学中心的工作,就要交给别人。建立网站的建议,他已经报了上去。但要从既得利益者处得到信息公开化的支持,他表示“不是很有信心”。
谁来为不公平埋单
大学生兼职维权,真的有这么难么?
“他们挣的都是黑心钱”,几乎所有被侵权的大学生都将责任推到了用人单位的身上。
而一位曾招聘过许多大学生兼职工的企业负责人透露,一些单位怀着不良的想法招聘大学生兼职,主要目的就在于学生没有脱离学校,不能算是完全独立的个人。单位借机压低劳动报酬,并不怕学生投诉。但也不排除一些做兼职的学生不好好工作被取消劳动资格从而得不到报酬的事情发生。
许多大学生选择的兼职并没有涉及企业,类似家教、学生助理一类;有的兼职则是与经销商打交道,如促销员、导购、学生导游等;还有快餐业这样直接与企业对话的兼职工作。相比之下,直接为企业服务的兼职工作很少发生侵权行为。
张广秋,沈阳腾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藤泽美羽作品
张律师表示,早在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就共同颁布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其中对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只有这样一条规定:“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对于工时标准,该办法只有针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法律等级太
低,无法全面规范维护校外兼职大学生权益。
“归根到底,其实就是合同问题,劳资双方没有一个有法律约束性的条约,根本无法进行维权。”张律师称。
晚上10点半,李响已经进入了梦乡。
如今他老老实实地践行着教室、寝室、食堂的三点一线,偶尔有时间还会去打打羽毛球。一遇到做过兼职的人,他总是告诉对方他也做过兼职。“以前做过,做习惯了,现在不做总感觉空落落的。”这是他最爱说的一句话。不过他却再也不想继续做下去——操不起那份心。
而伴随着室友的鼾声走进寝室的姜付,刚刚从末班的236路公交车上下来。车上除了他,就只剩下司
机和一个喝醉的女人。
回到寝室,把今天赚到的40元钱夹进书里。这是姜付自从做兼职以来养成的习惯——每次工资发下来,他都舍不得花,而是把钱铺好,没有一点褶皱,然后小心翼翼地塞进他最喜欢的那本《庆余年》里。现如今,这本卷边的小说已经被钱撑得鼓鼓囊囊。姜付说,等攒够4000元,就去买一台单反,只够买入门级的,但那却是他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