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 18487.2-2001(2001-11-02批准,2002-05-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CDV 61851-2-1:1999《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清华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兆维集团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晓民、齐国光、刘中仁、周希德、王长青、许长洪、曲晓虹。
IEC前言
    IEC 61851-2-1是由IEC的电动道路车辆和电动工业卡车技术委员会(TC69)提出的。
    本标准是IEC 61851系列标准第2部分的第1分部分。
七哥张琪格48秒视频    已发布的这个系列标准结构划分如下:
    第一部分涉及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的一般性要求。
    第二部分涉及电动车辆传导耦合所用设备的结构、电气及性能要求。
    第二部分进一步细分成以下几个分部分,单独作为国际标准发布:
    --部分2-1: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部分2-2:交流电动车辆充电站。
    --部分2-3:直流电动车辆充电站。
    第三部分:电动车辆充电站与电动车辆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18487.2-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electric vehicles
requirements forconductive connection to an A.C/D.C. supply
1  范围
    本标准连同GB/T 18487.1给出了电动车辆与交流或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当电动车辆与供电电网连接时,根据GB 156-1993,交流电压最大值为660 V,直流电压最大值为1000 V。
    本标准不涉及Ⅱ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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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不覆盖保养维修方面的所有安全事项。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轨电车、铁路机车、工业卡车和原设计为非道路用的车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1993标准电压
    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eqv CISPR 14:1993)
    GB/T 6113.1-1995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eqv CISPR 16-1:1993)
    GB/T 6113.2-199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eqv CISPR 16-2:1996)
    GB 16895.3-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idt IEC 60364-5-54:1980)
    GB 16895.5-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idt IEC 60364-4-43:1990)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dt IEC 60664-1:1992)
    GB 17625.1-1998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eqv IEC 61000-3-2:1995)
    GB/T 17626.1-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抗扰度试验总论(idt IEC 61000-4-1:1992)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O-4-5:1995)
    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
验(idt IEC 6100O-4-11:1994)
    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eqv IEC 118O-1:1992)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eqv IEC 61851-1:2001)
    IEC 60364-4-443:199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3节:防大气放电或开关切换引起的过电压保护
    IEC 610002.2:1990 电磁兼容 第2部分:环境 第2章:公共低压供电系统中低频传导骚扰和信号传输的兼容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8487.1的定义。
    本标准的定义正在考虑。
4  总则
    电动车辆应被连接到交流或直流的电源设备上,以便在通常条件下,室内或室外能安全地操作充电功能,对人和周围环境不引起危险,即使疏忽,也能正常使用。
    通常只要完全满足本标准中所规定的相关要求,上述总则要求即能达到,并通过运行全部相关试验来检验合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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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标准工作环境
    电动车辆交流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660 V(参见GB 156),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10%;频率的额定值为50 Hz ± 1 Hz。
    直流电压最高为1000 V。
    在充电期间,环境温度范围在-30℃~+50℃之间。
    注:可以选用其他温度范围,其值正在考虑并应和ISO一致。
6  试验的一般要求
6.1  本标准的所有测试都是型式试验,本标准不规定常规试验。
6.2  除非特殊规定,型式试验应在单一样品上进行,该样品应按制造者的说明交付和连接。
6.3  除非特殊规定,本试验应按照本标准中的条义、子条文的次序来执行。
6.4  试验应当在样品或样品的任何可移动部分被放于正常使用中最不利的位置进行。公司名
6.5  试验应在气流通畅的场所进行,如没有特殊规定,是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进行。
6.6  试验电压的特性应符合GB/T 17627.1的要求。
7  电气安全性
7.1  通则
    本标准采用下列以及GB/T 18487.1中所涉及的通用电气安要求。
7.2  电动车辆接地连接和车体电气连接性
    有可能连到电源上去的所有电动车辆外露导电部分应当连在一起;出现故障时,它们有效地导电,使存在的故障电流流入大地。
    下列测试的目的是检验外露导电部分和接地回路间的电气连接性能。
    连接性能应当用16 A的直流电流源来检验,该电源产生不低于12 V的电压。
    所有外露导电部分和接地回路问的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注:试验过程应和ISO一致。
7.3  保护导体电气连接性的检查国旗的意义
    为了使电动车辆供电设备接地端和电动车辆的外露导电部分处于等电位状态,需要一个保护接地导体。保护导体应当有足够的电流容量来满足GB 16895.3的要求。
    当采用充电模式2、模式3、模式4充电时,保护导体的电气连接性应当一直由电动车辆供电设备来监视。一旦保护导体失去电气连接性,就关断电源。
8  电动车辆的电气特性
8.1  绝缘特性
8.1.1  介电强度
    将电动车辆控制信号电路的所有外部连接点接地,在电动车辆交流/直流输入端和接地端之间加2U+1000的试验电压(U是50 Hz的交流输入电压,至少1500V),持续时间1min。在试验期间,测试端子间不应出现电晕、电离、飞弧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检查连到电源设备上的电动车辆电路,基本性能应完好。
    如果车上有附加的安全低压电路,应在所有交流或直流电压的输入端和安全低压电路之间进行4 kV耐压试验。
8.1.2  电动车辆的绝缘电阻
    在所有连在一起的输入/输出端(包括主电源)和外露导电部分之间加上500 V直流电压,持续1 min。对于新车,绝缘电阻R≥1 MΩ。为了达到这个数值,车上所用独立卒载部件的绝缘电阻应远大于这个数值。
8.2  漏电流
    当电动车辆连到交流电源上充电时,应当检测漏电流(见图l)。整套系统应工作在额定容量下,并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电动车辆上任何可接触到的金属部分或绝缘部分(使用
带花的诗句金属箔紧贴测试表面)与任意一个交流输入端之间的漏电流不应超过3.5 mA。
8.3  充电器的过流特性
    避免过电流和过电压的保护测量应分别遵守GB 16895.5和IEC 60364-4-443中的规定。
    电动车辆中所用避免过电流或短路的保护装置应与电网中的保护装置是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