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媒体时代》2013年第08期
当今,艺人的明星效应空前提升,产业价值愈发不可忽视。艺人经纪业最适合市场化运作。对比国内外艺人经纪模式,展望艺人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国艺人经纪产业有序、有效、有益发展。
一、国际艺人经纪模式比较
(一)日韩模式:产出型——以杰尼斯(JOHNNY’S)事务所为例
日本杰尼斯事务社享有“美少年梦工厂”的美誉,木村拓哉,人气组合“岚”(ARASHI)等日本大半当红艺人均出自其旗下。李胜基演过的电影
蔡维泽 1、“从娃娃抓起”,培育“全能艺人”
杰尼斯“流水”造星,“入学”门槛不高,每年招200多人,大都在11到12岁。入社后进行歌唱、跳舞、演艺、主持、幕后创作甚至是杂技武术等基本功培训,数年后成功出道的新人都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极受欢迎。
2、多以“组合”形式推新人,以旧带新
以组合形式推新人,好处明显:
(1)用同样的宣传资源推广更多的艺人。新人团体式出现比单匹马更有气势,表演自信心更足,更易引起公众关注;
孝道名言 (2)组合里的新人可以优势互补,人气好的成员带起人气相对薄弱的成员,对比与合作也利于各自特的展现;
(3)当组合的整体人气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拆分出来独立发展,市场价值之和会更大;
(4)以旧带新,让新人出道前就广为人知,有助于出道后的推广。
薛佳凝老公 此法被韩国同行广泛仿效。
3、“期长”、“约严”,巨额违约金
俞承浩演过的电视剧>荆轲刺秦王原文及翻译 学员培训期达7-8年,韩国同业仅2-3年。鉴于投入大,对艺人管理严苛。出道后短则签5-10年,亦见终身合约。佣金比例常高达70-90%,艺人走红后逐步缩减,解约面临巨额赔偿和永远离开娱乐圈的危险。合约还对艺人日常言行、妆容、发、饮食、体重等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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