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录制服务合同
甲方(制片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经纪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节目录制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节目信息
1.1.双方一致确认乙方艺人 (艺名: ;身份证号: )常驻嘉宾身份参与指定节目 季,共 期的录制。
1.2.指定节目信息如下:
(1)节目名称:    (暂定,以实际名称为准)。
(2)节目类型:   
(3)预计播出时间:  年  月  日前(暂定,以实际播出时间为准)。
2.录制概况
2.1.基本安排
(1)录制周期: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3)录制地点:   
(2)录制时长:每日录制时间不超过8小时,节目录制时间详见附件《录制时间表》。
2.2.录制要求
2.2.1.双方可根据实际录制情况并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基本安排进行调整。
2.2.2.甲方应至少在每轮录制开始前7日通知乙方具体录制安排,除双方特别约定外,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录制时间。
2.2.3.录制实际结束时间由甲方确定,但甲方应在实际结束前10日书面告知乙方。
2.2.4.录制时间不包括乙方艺人化妆造型、用餐及交通时间。
3.价款与支付
3.1.录制费用
3.1.1.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以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节目录制费用:
(1)单期录制费用人教版二年级语文上册期末试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总录制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超时录制费用:每小时¥  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若甲方实际录制时长及录制周期超过本合同上述安排,甲方应据实向乙方额外支付超时部分的录制费用。但节目录制完毕后,甲方通过后期剪辑而增加节目播出期数的,甲方不再另行付费。
3.1.2.上述录制费用已包括且不限于应向乙方支付的演出费、授权费等全部费用。
3.1.3.上述录制费用是基于乙方具备的独立签约权,乙方需提供乙方艺人出具的确认文件。
3.2.录制费用支付
3.2.1.第一笔:甲方应于节目开始录制前10日支付总录制费用的20%
3.2.2.第二笔:甲方应于节目录制4期后10日内支付总录制费用的60%
3.2.3.第三笔:甲方应于节目录制结束后10日内支付剩余未支付的总录制费用及超时录制费用(如有)。
3.3.关于录制费用的特别约定
3.3.1.乙方艺人如因突发伤病原因(须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导致无法继续录制节目,双方应根据实际录制情况据实结算录制费用,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但艺人未履行部分的录制费用或在后续款项支付前予以扣除。
3.3.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节目不能如期录制或录制提前终止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录制时间进行录制或补录,费用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但因节目改期录制而产生的
差旅,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差旅标准安排并承担费用。
3.3.3.如每个录制工作日不能完成当日录制安排或需要补拍,以至于需要调整录制时间的,乙方及乙方艺人应予以配合,甲方不需支付额外费用。
3.3.4.如果乙方不遵守前述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但乙方尚未参与录制部分的录制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断点 张敬轩3.3.5.若乙方艺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缺席两次(含两次)节目录制的,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但艺人尚未参与录制部分的录制费用。
3.3.6.如因甲方之外的原因导致节目不能如期录制或录制提前终止或节目录制后无法播出的,乙方及乙方艺人应收取(已收取的不须退还)已完成录制部分相应的录制费用。
3.4.其他费用
3.4.1.交通费
3.4.1.1.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共5人因参与本节目所产生的境内外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包括:
(1)2套头等舱或国际航班商务舱或高铁一等座。
(2)3套经济舱或高铁一等座。
(3)录制节目全程由专业司机驾驶专车接送乙方及随行人员。
3.4.1.2.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改签或退票的,改签费和退票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amber wang
3.4.2.住宿费
3.4.2.1.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共5人因参与本节目所产生的境内外住宿费由甲方承担,包括:
(1)节目拍摄所在城市五星级酒店或当地最高规格酒店套间1间。
(2)与上述同一酒店标间2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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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餐饮费
3.4.3.1.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共5人因参与本节目所产生的境内外餐饮费由甲方承担,包括:
(1)艺人每天¥  元/人。
(2)随行人员每天¥  元/人。
3.4.3.2.超出上述标准的乙方及随行人员就餐甲方不予报销。
3.4.4.造型费
3.4.4.1.夜宿山寺 古诗乙方艺人参加录制本节目现场录制跟妆的化妆师、发型师均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节目录制需要艺人裸妆出镜,须事先征得艺人同意。
3.4.4.2.乙方艺人第一次录制时的出场亮相服装及节目新闻发布会和1次机动活动(总计不超过3次)的服装事宜由乙方统一安排,费用由甲方承担。
3.4.5.宣传推广费
乙方艺人参加宣传推广的交通、住宿、造型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交通及住宿等标准不低于节目录制期间的差旅标准。
3.4.6.续季录制费用
如本节目需制作续季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艺人在档期不冲突的情况,不得无理由拒绝续季节目,乙方同时同意,续季录制费用及合作条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3.5.其他费用支付
3.5.1.其他费用由应承担方自行实时承担。
3.5.2.如有乙方垫付其他费用或甲方欠付其他费用的情形,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tf王俊凯3.6.后续发行收入
鉴于甲方有可能将本节目录制的内容重新剪辑成电影或电视剧(均含网大和网剧),用于发行,双方约定除上述录制费用及其他费用外,如果甲方最终决定将本节目内容剪成电影
或电视剧发行,则甲方须额外支付乙方艺人参与电影或电视剧的片酬,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7.衍生品收入
乙方及乙方艺人同意使用包含乙方人身元素的节目素材或内容制作电子虚拟、实物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刊物、花絮包等)并进行售卖,由此产生的全部收益由甲方享有。
3.8.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9.税务安排
3.9.1.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3.9.2.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为含税价;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4.节目资质与审批
4.1.甲方保证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本节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并且拥有履行本合同项下活动的一切合法资质和审批手续。甲方亦保证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艺人进行的演出/节目以及甲方制作的包含乙方艺人的物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
于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如因节目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完成相应审批给乙方及乙方艺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