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预收款分期收款先开票收入确认
增值税纳税时间,有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分期收款销售不同处理:
1、发票开具在前,合同有收款日期的
2、发票开具在前,合同无收款日期的
3、合同有收款日期,发票开具在后的
五一出去玩4、合同无收款日期,发票开具在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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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发货后收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
有关教师节的祝福语一家生产型有限公司2014年度纳税检查,请教发出商品的纳税义务时点:
林志颖真实身高(1)是货物发出的当天?
(2)还是客户确认时点?
(3)还是开具发票当天?
基本情况:公司的库存商品出厂后,还有货运过程,货物到达客户后要分别经过客户验收质检确认(数量及质量)、甚至有些需在客户领用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以后客户才确认并通知开票,所以公司对其收入的确认以客户确认的书面或网络确认凭据为准,并在当月开票。
货物流程:库存商品—→出厂—→第三方货运—→抵达客户—→客户采购部门、仓库、质检验收(部分客户确认—→公司开票)—→客户储存—→客户上机生产(部分客户确认—→公司开票)。
本人认为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几乎与新会计准则确认销售收入原则一致,当地国税机关坚决认为纳税义务时点为货物发出时间。
问题:
(1)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外,是否还有其他政策依据?
(2)如当地国税机关的观点是对的,公司是否在当月需要作暂估销售收入处理(并不开发票),待客户确认后、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冲销原暂估销售收入,以发票金额作为正式收入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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