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文章属性
镀膜是什么∙【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16.11.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11.15 母亲节送什么礼物好(手工)简单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3年起步以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提高对保护工作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保护工作队伍日益壮大;全省各级文化部门依托重大庆典活动、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展示、展演活动,现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等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学习法律法规情况
  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遗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为配合做好《非遗法》的宣传工作,2011年5月,我厅发出《关于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文的通知》(粤文法[2011]0015号),要求厅直属有关单位在馆内公共区域采取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单(册)等方式向市民公布《非遗法》全文,适时开展讲座和图书、藏品的展览、展示等活动宣传《非遗法》。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也相应开展了《非遗法》宣传活动。
  为提高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对《非遗法》出台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非遗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同时,也为学习2011年10月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非遗条例》)内容。我厅于2011年8月
在广州市举办了“学习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培训班”。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分管局领导、科长、保护中心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周小璞同志对《非遗法》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时任省文化厅副厅长杜佐祥同志对《非遗条例》的起草、颁布实施过程进行了说明。两天的培训,使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为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我省举办包括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在内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培训班50余期,培训业务人员7000人次;各地组织举办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1200多期,培训业务骨干7万余人次。
  二、出台地方配套法规情况
  2011年7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这是《非遗法》出台后国内第一部地方配套法规,也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里程碑。《条例》的出台为《非遗法》在我省的落地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将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非遗条例》分为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其他保护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5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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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在立法精神、制度设计上等力求与《非遗法》无缝衔接,突出其操作性。
  近年来,我省还出台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评选办法》、《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陈少霞
  此外,为加强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粤剧的保护传承,我厅起草了《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并成功列入2016年省政府新制定规章计划项目,将在本年度内完成并由省政府颁布实施。目前,《规定》已完成文化系统内的意见征求和修改,形成送审稿,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报送省政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
  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0年,中共广东省委、省
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规划纲要和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十项工程的重要内容。
  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经费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普查、认定和申报工作;2008年至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正式列入省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每年拨出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2年起,增加到1500万元,2015年为1883万元,2016年为3000万元。我省还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粤剧、潮剧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集资,分别筹得6000万元以上的发展资金。全省各地也纷纷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财政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约8000万元。
  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情况
  根据国家文化部的安排部署,我省从2006年起组织开展了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到2009年,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共搜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4万余条,调查重点项目7600多个,整理出文字记录共1400多万字、照片12万张、录音记录2400多小时、摄像记录3000多小时,征集和登记在册的实物资料约23000余件。此次普查基本摸清我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以及现状。省文化厅根据普查结果着手建立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档案库,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信息进行数字化保存和管理。为规范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和档案管理,2011年11月在湛江市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培训班,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和保护中心负责人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
  省人大高度关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今年召开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工作的建议”(第1219号),在办理过程中,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张宇航副主任亲自带队,会同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同志赴梅州、潮州、汕尾等市实地考察、调研,对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项目保护情况以及稀有剧种的保护、传承现状等进行调研。
  目前,我省已完成粤剧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项目数据建设并上报国家中心数据库,完成国家数字化第二批试点项目潮剧、广东汉剧、古琴艺术(岭南派)的采集大纲、工作计划、审核专家名单等资料审核和上传工作;完成“广东非遗之稀有剧种多媒体资源库”建设相关
各得其所的拼音工作,并提交文化部验收;完成“《岭南春节习俗》系列专题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人抢救性记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的招投标工作,完成“《岭南传统舞蹈(一)》系列专题片”项目立项工作、“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地图”建设,“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地图”(手机版)APP项目于2015年“文化遗产日”正式上线;经过3年录制,省文化厅与有关单位及企业合作制作完成了《探寻·传承》——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百集电视纪录片,将于近期结集出版发行。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开展保护情况
  我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大省,经过10余年的保护实践,我省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逐步科学、规范和完善。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四项:粤剧、古琴艺术(南派)、剪纸、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含扩展类项目,以下同)147项、省级608项、市级1100项、县级1888项。
  近年来,我省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等活动,不断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上的影响力。2013年,我厅举办了“粤韵珠江·巧夺天
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展示展演活动”;2014年,我厅举办的系列活动包括:“地道中华”——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图文展及巡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展、“守望岭南”——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专场惠民演出”等;2015年举办的系列活动,有45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及190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现场展演、展示;2016年举办的系列活动包括《非遗法》、《非遗条例》颁布五周年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展示等。据统计,2016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达140余场次;全省组织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367项,编印各类乡土教材82册。此外,我省借助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2015年,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项目随团出访约228批次,参与人数达28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