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3.20
【字 号】陇政办发〔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超越 车祸现场
  2017年3月20日
 
陇南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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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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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28号)要求,充分依托政务服务网,启动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站信息保障、分工协作和绩效评估机制,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主站,各部门网站及其应用为基础支撑的若干子站”,互通共享、节约高效的网站。同时,建设具有陇南地域文化特的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政府门户网站,50个直属部门子站,5套模板),完成市级政府和9县区政府10个网站建设任务,将政府网站由原来单一的信息发布型网站向集信息发XXX在线服务为一体的功能服务型网站过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政府网站整合,依托各级政务服务网子站实现信息内容的共享、交换与流通,进一步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在线办事的三大服务职能,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基础,充分体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服务众的理念,按照发展需要来确定系统规模、功能模块和网站栏目,为政府领导决策、广大众办事提供优质服务。
  (二)安全性原则。以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集约化模式,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安全的网站运行环境,防止外部用户的非法入侵以及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保护各用户信息安全。所有应用项目和软硬件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政务系统安全要求。
  (三)可靠性原则。采用相应应用安全系统,在设备的选择和关键设备的互联时,提供充分的冗余备份,最大限度地减少故障的可能性,保证网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修复。
  (四)先进性原则。系统结构设计、系统配置、系统管理方式等方面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整个系统的设备要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操作简单,易学易用。在设备、安全性、数据流量、性能等方面得到很好的监视和控制。三宝四口
  三、重点任务
明道的照片
  (一)制定各级政府网站整改方案,完成市、县区政府及各部门网站安全监测和整改任务。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政府网站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政府网站整改落实工作。审查整合现有各部门政府网站,在迁移和关停之前监督各部门网站规范运行。可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现有政府网站内容和安全进行全面监测,对监测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网站,进行约谈和问责。(时间:2017年3月底)
  (二)制定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 完成市政府网站建设任务。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政府网站建设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全市统一技术平台建设,迁移原市政府网站数据,完成测试、修改、上线发布等工作。集中审批和规范独立运行的部门政府网站,实现与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陇南市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单位网站数据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17年8月底)
  (三)制定县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县区政府网站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区政府网站建设方案和技术规范,结合各级政
务服务网,完成本级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建设,并按照既定功能和技术规范,为县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开设子站。各县区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点是协助县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原自建网站的数据迁移和关停工作,完成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子站功能、数据测试、修改、上线发布等工作。(时间:2017年8月底)
  (四)做好政府各部门、直属参公单位网站整合工作,实现各级政府网站的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纯服务型政府部门网站或服务平台,要按照政府网站要求设立专属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部门网站做相应链接,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则,构建本地区域性政府门户网站。凡属于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类栏目,一律整合到各级政务服务网子站,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平台建设和维护,拓宽服务渠道,并做好和各级政府网站、相应部门网站的栏目链接。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设立政府网站,对于事业单位和企业建设的行业服务型网站,不纳入政府网站建设和监管范围,由事业单位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审批,自行建设和管理。(2017年10月底)
  (五)做好市县区政府网站信息编发和监管工作,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运转。市、县区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建立网站管理维护、信息审核发XXX网站运行监管制度,网站信息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机制单独运转,强化监督职能,定期通报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同时,可委托第三方技术部门协助监测,确保各级政府网站规范、安全运行。(2017年10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管理。成立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市信息化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市网信办主任任副组长,市编办、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陇南电信分公司分管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运行管理日常工作,抽调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实施。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建设,并确定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政府网站信息联络员,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要确定人员及时接替。信
息联络员要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栏目信息报送、本单位子站及子平台所有栏目日常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网站“部门信箱”、“咨询建议”等互动栏目涉及本单位事项的办理和答复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