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8.03
【字 号】丹政发〔2015〕20号
【施行日期】2015.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舞动奇迹苏醒李菲儿【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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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通知
 
丹政发〔201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已经2015年5月15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日
 
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 对被征收人补偿的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猫眼三妹漫画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第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七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和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结清补偿价款。
凤凰龙  (二)被征收住宅房屋是平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所在街道、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下同)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0%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0%计算补偿。
鱼粉最新价格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是楼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5%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5%计算补偿。
  (四)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其差额建筑面积部分按前述住宅补偿标准的50%计算,予以补助。
  (五)相关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八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征一还一”,即被征收住宅房屋原面积不结算差价。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30%即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
  (二)如被征收人自愿申请上调一档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缴纳价款。
  (三)如申请再增一档标准户型且能够安置的,增加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缴纳价款。
  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由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算并公布。
  第九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设以下标准户型: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54平方米、63平方米、72平方米、81平方米、90平方米六个档次。
  (二)其他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增加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个档次。
  第十条 住宅产权调换地段为:
歌手辛欣  (一)因旧城区改建(含棚户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提供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者就近区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