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篇
曾亦可汉代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
1、察举制
唐代皇帝顺序汉代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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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方正、文学、茂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明经、有道等。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茂才科;由皇帝不定期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或诏举,如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有道等科。
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汉文帝十五年(前165),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参加对策,并根据等第授予官职,特科察举的制度由此正式确立。
2、征辟制
是汉武帝时开始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
征是指皇帝下诏聘召,有时也称为特诏或特征。皇帝下诏指名征聘,往往是由于被征聘者在社会上颇负声望,或是出于大臣的推荐。
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调某人为掾属,再向朝廷推荐,汉时也称辟召或辟除。
皇帝下诏征聘或官府辟召,被征辟者可以应聘,也可托词不就。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制地位仅次于察举制。
3、孝廉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推举孝顺父母、品行方正的人。
汉武帝于元光元年(前134)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
秀才在西汉后期成了岁举,举主为刺史,遂形成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的体制。孝廉举至中央后,经选拔才能被任命为地方或中央的有关官职。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规定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孝廉科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从西汉到东汉初,察举的实施比较严格,保证了王朝对行政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孝廉一科是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但东汉后期的政治腐败,造成了严重的察举不实。
例: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陈情表》)
4、秀才
汉代所设选拔人才的一种科目,推举优秀人才。与科举考试的“秀才”不同。
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
1、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
220年,曹丕用陈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有识见、有
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
但是这种制度执行到后期就演变成只从名门望族中选拔官吏,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这种制度实际是汉朝察举制的延续和发展,隋朝时被废止。
隋唐到清代实行科举制
1、科举制
隋以后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
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为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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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于开皇年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
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
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曾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新学,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2、明清科举简介
(1)
院试曾宝仪结婚了吗
考场: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主考人:各省学政
参加者:童生(儒生)
中者名称:生员(秀才)
日期:三年之内两次
第一名:案首 第二名:秀才 第三名:秀才
(2)
乡试(秋闱)
考场: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主考人: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参加者:生员及监生
中者名称:举人
日期: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第一名:解元 第二名:2~10名为亚元 第三名:举人
(3)
会试(春闱)
考场:京城贡院(礼部)
主考人:礼部侍郎或钦差大臣
参加者:举人
中者名称:贡士
日期: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第一名:会元 第二名:贡士 第三名:贡士
(4)
殿试
考场:皇宫(宫殿)
主考人:皇帝或委派大臣
参加者:贡士
中者名称:进士
日期: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状元 第二名:榜眼 第三名:探花
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
南宁旅游景点介绍明、清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
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的“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
3、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考试由礼部侍郎或钦差大臣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名额不定,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
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5、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6、进士及第
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
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
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