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4.23
【字 号】南府办[2006]63号
【施行日期】2006.04.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不做寂寞的奴隶不做孤独的鬼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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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06〕63号)云南大学怎么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 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6]12号)和《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6]18号)精神,加大投资投诉案件协调查处力度,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开展,经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现将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谢寿堂  市委副书记
  XXX  副市长
  成 员:刘银宾  市委副秘书长
  卫自光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毅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市政府投资投诉中心主任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黄箭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志辉  市委督查室主任
  王 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呈业  市政府办公厅督办科科长
  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市政府投资投诉中心),办公室主任。黄毅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招商促进局李芳琪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
位科长担任办公室成员。联系人:何明霞,:5849831,传真:584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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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每季度召开领导成员会议,了解掌握我市投资环境的形势,指导我市投资投诉工作。
  (二)不定期召开外来投资投诉重要案情通报会;每年召开一次驻邕投资企业座谈会,倾听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要求。
  (三)研究和协同处理外来投资者重要投诉案件。
  (四)派出联合督查组调查督办重大投诉案件。
  (五)讨论对严重违规违纪被诉人或单位的处理意见,敦促、责令被诉单位和个人及时改正错误等。
  (六)调查研究我市投资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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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保证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召开外来投资投诉重要案情通报会各项准备工作。
  (三)负责组成联合督查调查督办外商重要投诉案件。
  (四)负责提出对严重违规违纪被诉人或单位的处理意见方案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杜隆坦  (五)负责每年召开一次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并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意见。
  (六)负责每年年底对我市投资软环境进行一次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处理投资投诉案件的效果情况进行排名,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市投资投诉督查领导小组成立后,各县、区、开发区对应建立投资投诉领导小组,抓好本辖区的投资投诉工作。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