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公正。
2、适用范围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检查。
3、职责
中心主任批准考核合格的视觉功能检查人员完成此项工作。
4、程序
在仔细审阅提供的病史材料的基础上询问病史及目前症状,然后按先右眼后左眼,阈视力检查、眼附属器检查、眼球前段检查、眼球后段检查的顺序进行,其中裂隙灯检查、眼底检查等需在暗室内进行。在必要时进行屈光检查、视野检查、觉检查、光觉检查、眼压检查、前房角镜检查、眼球运动、眼球突出度、双眼单视功能检查、泪道检查、影像学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伪盲检查等。
4.1 视力检查
4.1.1 使用器材:视力表投影仪或国际标准视力表,标准近视力表。
4.1.2 远视力检查:使用时视力表距离受试者5米,视力表有均匀一致、亮度恒定的人工照明(300~500Lux)。单眼检查,检查时用当眼板凹面遮盖一眼,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如戴镜,应先查裸眼视力,后查矫正视力。
4.1.2.1 先从0.8一行视标认起,如辨认无误则逐行往下查,如不能看清再逐行往上查,如受试者不能认出表上最大视标时,则令其走近视力表,直至看到最大视标时为止。
4.1.2.2 如在1米处仍不能辨认最大视标时,则令受试者背光而坐,检查者伸手指在患者眼前,使光线照在手指上,让患者辨认手指数目。如果在最近距离仍不能辨认手指数,则可将手在患者眼前摆动。
4.1.2.3 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患者,应再检查光感和光定位。检查光感需在5米长的暗室内进行。检查时,将受试者另一眼完全遮盖,检查者一手持点燃的蜡烛放在受试者被检眼前,另一手作时盖时撤的动作,由近及远检查。
4.1.2.4 然后再置光于受试者面前1米远查光定位,令受试者向正前方注视,眼球不动,查左上、左、左下、正上、正下、右上、右、右下方向有无光感。
4.1.3 近视力检查:使用标准近视力表,检查时光源照在视力表上,应避免反光,通常检查近视力表的
距离可以不严格限制,令受试者持近视力表前后移动,直至能看出最小字的合适距离。
4.1.4 判断标准及记录方法
4.1.4.1 受试者站在距视力表5米处检查,能辨认视力为0.5的全部视标,同时能辨认视力为0.6的半数以下视标,其视力记录为0.5+;如能辨认视力为0.5的全部视标,同行能辨认视力为0.6的半数以上视标,其视力记录为0.6-。以次类推记录其远视力。
4.1.4.2 当受试者在5米远无法看清视力表最大视标时,令其走近视力表,直到看到最大视标,记录下其距离。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得出其视力:当最大视标视力为0.1时,视力=0.1x 〔受检眼与视力表的距离(米)÷5〕。
4.1.4.3 如在1米处仍不能辨认最大视标时,记录其能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
4.1.4.4 如果在最近距离仍不能辨认手指数,记录其能辨认手动的最远距离。
4.1.4.5 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患者,应再检查光感和光定位。记录下受试者辨认光感的最远距离。记录受试者能否正确指出光源的方向。如全无光感,即以“无光感”或“黑蒙”记录。
4.1.4.6 检查近视力时,记录其能看清最小字的视力及距离。
4.1.4.7 检查远近视力后,在记录时应注明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戴针孔镜或裂隙镜后视力。如为矫正视力应注明矫正镜片的度数,如戴裂隙镜片检查应注明裂隙所在的位置。
4.2 眼睑检查:应检查眼睑皮肤有无皮下出血、气肿、水肿、瘢痕、缺损,眼睑有无畸形、内翻或外翻,两侧眼裂是否对称,有无上睑下垂或眼睑闭合不全。睫毛是否整齐、方向是否正常。如有上睑下垂,需测量其平视时睑裂宽度,其上睑遮盖瞳孔的程度,并检查提上睑肌功能,应用两拇指紧压双侧眉弓并令被检查者睁眼,观察其是否能够睁开。如有眼睑闭合不全时,应检查闭眼时有无角膜暴露,有无溢泪。
测控专业4.3 泪器检查:检查泪点有无外翻或闭塞,泪囊区有无红肿或瘘管,挤压泪囊有无分泌物自泪点溢出。如有溢泪症,需检查泪道有无阻塞。常用的方法有:a)荧光素钠试验:将1%~2%的荧光素钠液滴入结膜囊内,2分钟后擤涕,检查是否带黄绿。b)泪道冲洗:用小注射器套6号钝针头,向下泪小点注入生理盐水,询问被检查者有无水流入口、鼻、咽部。c)进行X线碘油造影或超声检查。如有干眼症需检查有无泪液分泌减少。常用的方法有:a)Schirmer试验:用一条5x35mm的滤纸,将一端折弯5mm,置于下睑内侧1/3结膜囊内,其余部分悬垂于皮肤表面,轻闭双眼,5分钟后测量滤纸被泪水浸湿的长度。b)泪膜破裂时间的测量:通过裂隙灯钴蓝滤光片观察,在球结膜下方滴0.125%荧光素钠一滴,嘱被检者眨眼数次,使荧光素均匀分布于角膜上,再睁眼凝视前方,不得眨眼,检查者从被检查者睁眼开始立即持续观察被检查者角膜,同时开始计时,直到角膜上出现第一黑斑时为止。
4.4 结膜检查:将眼睑向上、下翻转,检查睑结膜及穹隆部结膜是否透明光滑、有无充血、水肿、瘢痕、溃疡、睑球粘连,有无异物或分泌物潴积。检查球结膜时,以拇指和食指将上下睑分开,嘱被检者向各方向转动眼球,观察有无充血、有无睫状充血与结膜充血,有无出血、异物、素沉着。
4.5 眼球位置及运动:检查两眼直视时,角膜位置是否位于睑裂中央,两侧高低位置是否相同,有无眼球震颤和斜视。眼球大小有无异常、有无突出或内陷。检查眼球突出的方法:a)目测:让受检者取坐位,头稍后仰,检查者站在被检查者背后,用双手食指同时提高被检查者上睑,从后上方向前下方看两眼突度是否对称。b)用Hertel突眼计测量,将突眼计的两端卡在被检查者眶外缘嘱其向前平视,从反光镜中读出两眼角膜顶点投影在标尺上的mm 数,记录为眼球突出度。检查眼球运动时,嘱被检者向左右上下及右上、右下、左上、左下八个方向注视,检查眼球各方向转动有无障碍。检查斜视常用的方法:a)角膜映光法:让被检者注视33cm处的手电灯光,检查者对面而坐,观察角膜上反光点的位置。b)遮盖试验:交替遮盖试验:令被检者注视目标,检查者交替遮盖被测者双眼,可先遮盖右眼,然后迅速遮盖左眼,观察被测者右眼是否转动,然后以同法检查左眼。c)遮盖-去遮盖试验:令被测者注视目标,遮其一眼,然后迅速去除遮盖,观察两眼是否转动及转动方向,然后以同样方法检查另眼。复视试验:在一眼前放一红镜片,注视0.67米或1米远处灯光,若见一红灯光和一白灯光,则分别检查右、右上、右下、左、左上、左下6个眼位,各距中心约20度,被检查者的头和脸必须正位,不得转动,只能转动眼球,根据被检者见到的情况,绘制一复视图。
4.6 眼眶检查:观察两侧眼眶是否对称,眶缘触诊有无缺损、压痛或肿物。
4.7 眼球检查
4.7.1 眼球前段检查:应用裂隙灯生物显微镜检查为主,辅以有聚光灯泡的手电筒,必要时应用角膜地形图检查等。裂隙灯生物显微镜常用直接焦点照明法,将灯光焦点与显微镜焦点联合对在一起,将光线照射在结膜、角膜、巩膜、前房、虹膜、瞳孔区,将焦点后移,可观察晶状体及前1/3玻璃体内的病变。
父亲节说什么祝福语4.7.1.1 角膜:应用裂隙灯观察角膜大小、弯曲度、透明度及表面是否光滑,有无异物、新生血管、混浊(瘢痕或炎症),有无角膜后沉着物(KP)。如疑有角膜上皮缺损及角膜溃疡时,用消毒玻璃棒沾无菌的1%~2%荧光素钠液涂于下穹隆结膜上,观察角膜有无黄绿染。如需测定角膜弯曲度及屈光度,可行角膜地形图检查。如需检查角膜感觉时,用消毒棉签捻出一条纤维,用其尖端从被检者侧面移近并触及角膜,检查其有无瞬目反射,或两
眼所需触力有无差别。
4.7.1.2 巩膜:观察有无黄染、充血、结节、压痛。
4.7.1.3 前房:观察房水有无混浊、积血、积脓,将裂隙灯集中光线由正前方观察前房深浅,估计角膜
中心后面与瞳孔缘部虹膜表面的距离。
4.7.1.4 巩膜:观察巩膜颜、纹理、有无新生血管、素脱落、萎缩、结节,有无与角膜或晶状体粘连,有无根部离断及缺损,有无震颤。
4.7.1.5 瞳孔:观察两侧瞳孔是否等大等圆,位置是否居中,边缘是否整齐。检查瞳孔直接对光反射:在暗室内用手电筒或裂隙灯光照射受检眼,另一眼严密遮盖,观察受检眼瞳孔有无迅速缩小反应。间接对光反射:在暗室内用手电筒或裂隙灯光照射另侧眼,避免受检眼受到光照,观察受检眼瞳孔有无迅速缩小反应。集合反射:嘱被检眼注视一远方目标,然后立即改为注视15cm处自己的手指,观察两眼瞳孔有无缩小。
4.7.1.6 晶状体:观察有无混浊,及混浊的部位、程度,有无脱位或半脱位。
4.7.2 眼后段检查:常用裂隙灯生物显微镜结合前置镜检查(将投射光轴与视轴的角度调在30度以内),或应用直接检眼镜或双目间接检眼镜检查,检查玻璃体及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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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1 玻璃体:将直接检眼镜的镜片转盘拨到+8D~+10D,距被检眼10~20cm,观察瞳孔区的反光颜及有无黑影,如发现红反光中出现黑影,左嘱受检者转动眼球,观察黑影是否转动,若移动其移动方向与眼球转动方向一致或相反。观察黑影的数量、性状,如团块状、棉絮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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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 眼底:a)将直接检眼镜的转盘拨到“0”处,距受检眼2cm处,拨动转盘直到看清眼底为止,嘱被检者注视正前方,检眼镜光源经瞳孔偏鼻侧15度可检查视盘,观察视盘大小、颜、形状,边界是否清楚,视杯大小,杯盘比例;再沿血管走向观察视网膜周边部,最后嘱被检者注视检眼镜灯光,以检查黄斑部。观察视网膜血管的管径大小是否均匀一致,颜、动静脉比例、形态、中心光反射情况、有无搏动及交叉压迫征,视网膜有无出血、渗出、素增生或脱失及其大小、形状、数量,黄斑部中心凹光反射是否清楚。b)双目间接检眼镜:需散瞳检查。能比较全面地观察眼底,不易遗漏眼底病变。辅以巩膜压迫器,可看到锯齿缘。
c)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底:裂隙灯加用Hruby前置镜、+90D双凸透镜、Goldmann型眼底接触镜、三面反射接触镜(简称三面镜)可检查眼底及周边部。d)眼底照相系统:对眼底病变有真实、可靠的记录。采用彩胶片打印出相片。e)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可根据需要,行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
4.8 屈光检查:上述检查后,如疑有屈光不正,需进行屈光检查。先应用电脑验光仪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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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子资料快捷地测出眼的屈光度数,必要时检影验光。再进行主觉验光,试镜片及加孔镜,测得其最佳矫正视力。
4.9 视野检查:疑有视野缺损时,需进行视野检查。需单眼检查,所用眼罩不可高过鼻梁,松紧适度,检查时令被检查者平直注视视野计的注视点,眼球及头部均不得转动。先检查视力较好的眼,如
两眼视力相近时,先查右眼。如果有上睑下垂者,应将眼睑提起再作检查。在检查视野时,如患者不合作或其他原因,有时需在同一视野计上重复检查。在应用弧形视野计检查周边视野时,先将视标由外向内移动,再将其由内向外移动,以比较二者的结果,必要时需重复。应用静态视野计检查时,根据需要选择程序,进行检查。
4.10 觉检查:对存在觉障碍者,需进行觉检查。应用盲本,在充足的自然光线下进行,图表距眼.05米,应在5秒内读出。
4.11 眼压检查:对于外伤后眼压异常者,或存在房角后退,或诊断为继发性青光眼者,需测定眼压。常用方法:a)指压法:嘱被检者两眼向下注视,检查者将两手食指尖放在上睑皮肤面,两指交替轻压眼球,估计眼球硬度。记录时Tn表示眼压正常,Tn+1~Tn+3表示眼压增高,Tn-1~Tn-3表示眼压降低。b)Schiotz眼压计,被检者仰卧低枕,滴0.5%丁卡因1~2次,每次检查前,测试眼压计摩擦力大小,在测试板上指针是否指零,并用75%酒精棉球擦拭底板待干。测量时,嘱被检查者举左手,伸出食指作为注视目标,使角膜恰在水平正中位。检查者右手持眼压计,左手拇指及食指分开上下眼睑固定于眶缘上,不可使眼球受压。将眼压计底板垂直放在角膜中央,先用
5.5克砝码,读指针刻度,如读数小于3,需更换更重的砝码,由刻度读数表查得眼压的实际数值。c)Goldmann压平眼压计。d)非接触眼压计。
4.12 前房角镜检查:角膜麻醉后,将注入生理盐水或甲基纤维素的前房角镜放在角膜表面,通过配合裂隙灯生物学显微镜观察前房角的结构。
4.13 影像学检查:a)B超:对于眼屈光间质混浊、有视网膜脱离、或有异物伤者,需行B超检查。患者仰卧,闭眼,睑皮肤涂接触剂,使探头接触皮肤,进行探查。超声束指向眼球和眼眶各部位,以免遗漏。探查眼内周边部,可使被检查者眼球转动,对于玻璃体内异常回声,使眼球转动,观察光点运动情况,称谓后运动。b)疑有眶壁骨折、眶内异物、球内异物者需行CT检查,需请相关专家会诊。c)超声生物显微镜(UBM)检查:主要用于眼前段检查,尤其当屈光间质混浊时,如角膜水肿、混浊、前房积血、渗出等情况下,可清晰显示虹膜、睫状体、晶状体赤道部和悬韧带、后方及周边玻璃体、眼外肌止端等结构。检查时,受检者仰卧位,眼睛注视天花板,将眼杯置于眼睑内,注入耦合剂,将气泡排出。检查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