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国家主导耗材带量采购⽂件,涉所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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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集中带量采购和使⽤配套措施意见的下发,预计接下来全国各省将有序推进耗材集采落地。⽣产和配送企业需要适应新的价格体系,医疗机构也要适应新的配送机制。
医保基⾦战略性统筹
今⽇上午(3⽉31⽇),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值医⽤耗材(⼈⼯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配套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份内容通知主体为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卫⽣健康委。
《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实⾏⾼值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平稳实施国家
组织⼈⼯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确保中选产品及时供应,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使⽤集采品种、规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制定本意见。
紧密结合⼈⼯关节采购、配送、使⽤及伴随服务特点,发挥医保基⾦战略性购买作⽤,加强政策协同,充分利⽤集采平台挂⽹、医保基⾦预付、医保⽀付政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措施,推动⼈⼯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平稳实施。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该《意见》针对⼈⼯关节采购、配送、使⽤及伴随服务的特殊特点,对中选产品挂⽹、供应、配送,医保⽀付政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结余留⽤,后续监管重点和惩处措施等各项带量采购落地细节和配套措施进⾏规范。
去年9⽉,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关节集采。此次集采产品为初次置换⼈⼯全髋关节、初次置换⼈⼯全膝关节,共有5804家医疗机构参加,⾸年意向采购量54万套,占全国医疗机构总需求量的90%,采购周期为2年。
集采有超过40家企业参与报价,涉及强⽣、史赛克、捷迈、微创、⼤博医疗、迈瑞等国内外知名械企业。从中选结果来看,集采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
截⾄⽬前,仅有陕西省、海南省执⾏中选结果,此外⼴东省已确定将于4⽉15⽇起执⾏中选结果。伴随上述《意见》的发布,预计接下来其余各省也将有序推进集采落地。
医保预付30%,货款次⽉底结清
根据《意见》内容,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各统筹地区要根据中选产品的中选价格、各医疗机构与企业协议约定的采购产品及数量,及时测算协议采购⾦额。
在医保基⾦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建⽴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
在货款结算⽅⾯,《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使⽤耗材的次⽉底。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及时拨付医保基⾦。在落实医疗机构货款⽀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励医保基⾦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以中选价格为医保⽀付标准
患者最关注的医保⽀付标准如何?
患者最关注的医保⽀付标准如何?
《意见》指出,⼈⼯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付标准,纳⼊医保⽀付范围,医保基⾦按规定⽐例⽀付。
⾮中选⼈⼯关节属于医保基⾦⽀付范围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两年内渐进调整⽀付标准⾄不超过集采同⼀分组中选产品的最⾼中选价格。
参保患者使⽤价格超出医保⽀付标准的产品,超出⽀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付。各地应统筹考虑挂⽹价格、患者⾃付⽐例和医保⽀付标准的设定,避免患者费⽤负担加重。
结余留⽤、控制成本
医疗机构激励政策将进⼀步完善。
《意见》规定,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结余留⽤有关做法,指导统筹地区完善医保资⾦结余留⽤规则。各项激励要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完善落实结余留⽤内部考核办法,将激励政策传导⾄医务⼈员,⿎励合理、规范、优先使⽤中选产品。
2021年11⽉,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DRG/DIP⽀付⽅式改⾰三年⾏动计划》,从2022到2024年,要全⾯完成DRG/DIP 付费⽅式改⾰任务,推动医保⾼质量发展。此次对开展DRG/DIP⽅式付费的地区做出进⼀步规范。
《意见》指出,⾸年不调整相应DRG/DIP组的权重分值,后续调整要统筹考虑⼈⼒成本、耗材成本等变化,科学合理上调或下调。
进院、库存,不收附加费
《意见》指出,⼈⼯关节集采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配送、⼿术专⽤⼯具等相关费⽤包含在中选价格内。伴随服务包括提供合规的“跟台”服务、协助组装⼯具、必要的⼯具使⽤指导、⼿术操作培训等,应严格限制⾮⼿术⼈员进⼊⼿术室。
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付。公⽴医疗机构统⼀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专⽤的动⼒⼯具、相关⼯具的清洗消毒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包含在医疗服务费⽤中。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指出,医疗机构和第三⽅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
此外,⾮中选产品价格也不能⾼⾼挂起。
根据《意见》,⾮中选⼈⼯关节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其他部件可
结合实际交易价格合理设定挂⽹价格⾼线,对超出价格⾼线的产品,挂⽹时予以⼀定限制,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合理⽔平。
如⾮中选⼈⼯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可参考全套髋关节和全套膝关节产品的中选价格,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进⾏挂⽹。
加强⼿术规范,重点监管临床使⽤
刘德凯主演的电视剧中选结果落地后,医疗服务费⽤也将调整。
地热回水管不热根据《意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经评估符合条件触发调价的地区,调价总量可向⼈⼯关节置换相关⼿术项⽬倾斜。置换关节的跨省患者占⽐⼤、 “⼈⼯关节置换术”等核⼼项⽬价格明显低于全国中位价格和周边省份价格的地区,可专项调整相关项⽬价格。
对于采⽤⼿术机器⼈等智能化系统辅助⼿术操作的项⽬,也规定了调价⽅法。
《意见》指出,坚持劳务价值和设备贡献相平衡、收费与功能相匹配的原则,按照智能化系统的实际功能,以“⼈⼯关节置换术”项⽬价格为基础上浮⼀定⽐例加收,不单独设⽴收费项⽬。
此外,国家医学中⼼和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要加强对覆盖地区关节置换术⼿术操作规范化的指导,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的关节置换术医疗能⼒,加⼤再培训⼒度。
医院上班时间几点到几点
各地要将集采耗材临床使⽤有关情况作为重点,纳⼊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强化医疗机构严格执⾏有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原则,合理选择⽅法、合理确定耗材品种和数量。
密切监测供应、配送、伴随服务
中选产品的供应、配送依然是重点监测对象,此外,此次集采中⽐较特殊的伴随服务也将被重点关注。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由中选企业⾃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并协调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建⽴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术专⽤⼯具和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意见》还特别强调,医疗机构要适应集采后配送新机制,加强采购和库存管理能⼒建设,提升信息
传递和采购运转效率,实现院内医⽤耗材备货、使⽤、盘货、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理,为临床使⽤做好服务。
此外,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专⽤⼯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情况,将不能良好履约和因商业贿赂等违法⾏为受到处罚的中选企业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评价记录,并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戒。
要按照“每⽉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保基⾦拨付及时性和医疗机构执⾏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将医疗机构执⾏采购协议情况纳⼊公⽴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集采结余留⽤资⾦及下⼀年度医保费⽤额度挂钩。
全程追溯,严控违规
根据此前发布的带量采购⽂件,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如有未按医疗机构及法律法规要求实⾏配送、中选后放弃中选资、不履⾏供货承诺、中选⼈⼯关节发⽣严重质量问题等⾏为,将被列⼊“违规名单”。
中选企业列⼊“违规名单”,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及客观实际取消上述企业在列⼊“违规名单”之⽇起两年及以内参与联盟各地区医⽤耗材采购活动资格。配送企业列⼊“违规名单”,取消该企业⾃列⼊“违规名单”之⽇起两年及以内参与联盟各地区医⽤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资格。
中选产品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产、销售、使⽤、进⼝等情况,取消中选资格。因中选产品存在⽣产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由中选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出现⽆法保证供应等情况,致使采购协议⽆法继续履⾏,相关地区与该企业协商后,由医疗机构在同⼀产品系统类别下从中选产品系统中⾃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产品系统。因保障供应产⽣的额外⽀出由⽆法履⾏采购协议的原中选企业承担。
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落地是⼀个系统⼯程。此前冠脉⽀架中选结果执⾏过程中,曾出现药物球囊使⽤量不合理增长的情况。预计在新⼀轮的集采结果执⾏过程中,耗材临床使⽤等各项监测⼯作也将更加严密。梦见开车撞人
2022年,⾻科创伤、关节、脊柱等⼤品类耗材将全⾯纳⼊集采覆盖,其他⾼值耗材品类带量采购也将提速扩⾯。各地相关⼯作进展,赛柏蓝器械将持续关注。
附全⽂: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国家组织⾼值医⽤耗材(⼈⼯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配套措施的意见
医保办发〔2022〕4号
医保办发〔2022〕4号
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卫⽣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实⾏⾼值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平稳实施国家组织⼈⼯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关节集采”)中选结果,确保中选产品及时供应,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使⽤集采品种、规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制定本意见。
⼀、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关节采购、配送、使⽤及伴随服务特点,发挥医保基⾦战略性购买作⽤,加强政策协同,充分利⽤集采平台挂⽹、医保基⾦预付、医保⽀付政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措施,推动⼈⼯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平稳实施,实现⼈民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和医务⼈员有激励、医药⾏业⾼质量发展的⽬标。
⼆、规范产品挂⽹⼯作和价格
⼈⼯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配送、⼿术专⽤⼯具等相关费⽤包含在中选价格内。伴随服务包括提供合规的“跟台”服务、协助组装⼯具、必要的⼯具使⽤指导、⼿术操作培训等,应严格限制⾮⼿术⼈员
进⼊⼿术室。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付。公⽴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统⼀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专⽤的动⼒⼯具、相关⼯具的清洗消毒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包含在医疗服务费⽤中。医疗机构和第三⽅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
⾮中选⼈⼯关节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其他部件可结合实际交易价格合理设定挂⽹价格⾼线,对超出价格⾼线的产品,挂⽹时予以⼀定限制,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合理⽔平。如⾮中选⼈⼯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可参考全套髋关节和全套膝关节产品的中选价格,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进⾏挂⽹。
三、落实医保基⾦预付政策
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各统筹地区要根据中选产品的中选价格、各医疗机构与企业协议约定的采购产品及数量,及时测算协议采购⾦额。在医保基⾦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建⽴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使⽤耗材的次⽉底。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及时拨付医保基⾦。在落实医疗机构货款⽀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励医保基⾦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四、做好医保⽀付政策衔接
⼈⼯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付标准,纳⼊医保⽀付范围,医保基⾦按规定⽐例⽀付。⾮中选⼈⼯关节属于医保基⾦⽀付范围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两年内渐进调整⽀付标准⾄不超过集采同⼀分组中选产品的最⾼中选价格。参保患者使⽤价格超出医保⽀付标准的产品,超出⽀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付。各地应统筹考虑挂⽹价格、患者⾃付⽐例和医保⽀付标准的设定,避免患者费⽤负担加重。
五、落实结余留⽤政策并统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按《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值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结余留⽤有关做法,指导统筹地区完善医保资⾦结余留⽤规则。开展DRG/DIP ⽀付⽅式改⾰的地区,⾸年不调整相应DRG/DIP组的权重分值,后续调整要统筹考虑⼈⼒成本、耗材成本等变化,科学合理上调或下调。各项激励要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完善落实结余留⽤内部考核办法,将激励政策传导⾄医务⼈员,⿎励合理、规范、优先使⽤中选产品。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经评估符合条件触发调价的地区,调价总量可向⼈⼯关节置换相关⼿术项⽬倾斜。置换关节的跨省患者占⽐⼤、“⼈⼯关节置换术”等核⼼项⽬价格明显低于全国
中位价格和周边省份价格的地区,可专项调整相关项⽬价格。公⽴医疗机构采⽤“⼿术机器⼈”等智能化系统辅助⼿术操作的,坚持劳务价值和设备贡献相平衡、收费与功能相匹配的原则,按照智能化系统的实际功能,以“⼈⼯关节置换术”项⽬价格为基础上浮⼀定⽐例加收,不单独设⽴收费项⽬。
六、确保中选产品稳定供应
各地要压实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供应配送责任,加强供需双⽅对接,严格落实由中选企业⾃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并协调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建⽴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术专⽤⼯具和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
七、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为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适应集采后配送新机制,加强采购和库存管理能⼒建设,提升信息传递和采购运转效率,实现院内医⽤耗材备货、使⽤、盘货、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理,为临床使⽤做好服务。国家医学中⼼和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要加强对覆盖地区关节置换术⼿术操作规范化的指导,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的关节置换术医疗能⼒,加⼤再培训⼒度,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吴奇隆的电视剧各地要将集采耗材临床使⽤有关情况作为重点,纳⼊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强化医疗机构严格执⾏有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原则,合理选择⽅法、合理确定耗材品种和数量。
⼋、监督落实
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专⽤⼯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情况,将不能良好履约和因商业贿赂等违法⾏为受到处罚的中选企业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评价记录,并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戒。要按照“每⽉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保基⾦拨付及时性和医疗机构执⾏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将医疗机构执⾏采购协议情况纳⼊公⽴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集采结余留⽤资⾦及下⼀年度医保费⽤额度挂钩。
各地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要加强采购和使⽤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各地执⾏中如遇重⼤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康委报告。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3⽉29⽇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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