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超市
空间形象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超市空间形象设计事宜,乙方承诺具有实施本合同内容的资质条件,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1.3火车票几点开售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2.1项目名称: 超市空间形象设计
工程地点:
工作内容:
设计日期:起 月 日至 月 日
2.2超市设计总面积为: 平方米,(超市卖场7200平方米,仓库+操作间2740平方米,办公室405平方米,冷库329平方米,服务台43平方米)。其中经营区域7200平米为合同计费面积。超市其它区域为免费设计服务面积。
2.3 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A、超市空间形象装饰设计内容
概念方案:风格定位图片、概念效果图等
深化方案:空间设计、各区域效果图、装饰设计、灯具设计等
施工图纸: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大样图等
设计服务内容包含:配合装修的水、电全套装修施工图纸;样板材料选定、图纸对接、技术交底;中途工程跟踪、工程验收。
注:需甲方配合建筑设计院提供确定版建筑水、电、暖通图纸。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规划总平面图 | 1 | CAD电子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
2 | 品牌定位介绍、产品风格、价格范围、目标顾客、设计需求 | 1 | 电子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
3 | 店铺陈列货品数量要店铺陈列货品数量要求、类别、占比等(详见需求调研表) | 1 | 电子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
4 | 项目市场调研报告 | 1 | 电子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
5 | 乙方根据设计需要、合同目的、相关行政机关或部门要求等,需要甲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的 三个工作日内 |
注:2、3、4项甲方如无法提供的,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招商情况由双方负责人沟通解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 数 | 内容要求 | 项目成果时间安排 |
1 | 提案效果图方案 | 1 | 概念方案 效果图 | |
2 | 施工图纸 | 1 | 深化图纸 达到施工要求 | 甲方确认概念方案且甲方完成支付项目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 |
第五条设计合同价款
5.1 超市空间形象装饰设计费用:单价28元/平方
① 概念方案及深化方案阶段(概念及效果图设计完成)
② 平安夜短信施工图阶段
③ 水、电、监控系统、音响广播配合装修图纸深化
④ 蓝图盖章费用
以上费用合计金额: 元,(大写:贴对联怎么分上下联左右 整)。
备注:以上费用均含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收款的约定
6.1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4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第一阶段费用,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阶段30%(进度款):空间深化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完成时,并经甲方确认后三天内,支付第三阶段费用 元(大写:
整)。
第三阶段20%(进度款):空间深化方案(蓝图盖章)设计完成时,并经甲方确认后三天内,支付第三阶段费用 元(大写: 整)。
第四阶段10%(尾款):工程完工后3日内,支付尾款费用 元(大写: 整)。
6.2应付款项时,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新福克斯油耗6.3乙方应甲方要求到国内出差考察,期间产生的全部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到现场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设计沟通阶段乙方不低于4次项目现场工作对接;施工阶段乙方要提供设计技术指导,每月不低于1次到项目现场技术指导和材料对接等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的食宿安排)。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唯一形象设计外部顾问,甲方承诺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设计成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或未提出异议的(邮件、QQ记录、记录或其他书面形式),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确认及乙方完成服务,交付成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6.5甲方对已确认的设计如需重新修改,或甲方变更委托项目的内容、条件,或提交的资料有误,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配合,但造成的项目返工或修改所涉及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就变更设计后增加的工作量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向乙方及时提交约定资料/文件,并确保资料/导游证报名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甲方未按时提交资料/文件的,则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也相应的顺延。
7.2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和/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和/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包括
但不限于对楼层、面积,对已认可设计概念方案、深化方案的修改),甲方对设计委托事项和/或对所提供资料提出修改意见超过2次或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就增加和变更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甲方迟延或拒绝支付因增加工作量产生的设计费,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间合同,向甲方追索已完工设计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7.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1条和第6.2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而未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7天以上时,或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逾期,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而未付的设计费及其他费用。
7.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可支付赶工费,收取费用为该阶段设计费用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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