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
安全管理规范
2016-12-31发布 2017-01-01实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ii)五一手抄报资料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和术语 (1)
4. 职责 (1)
5. 流程和风险控制 (1)
5.1. 流程图 (1)
5.2. 风险控制 (1)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2)
6.1. 通风管理的基本要求 (2)
6.2. 风险评估与空气质量监测 (2)
6.3. 通风系统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2)
6.4. 作业现场管理 (3)
7. 检查与考核 (3)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3)
9. 报告与记录 (3)
附录 (4)
附图1: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流程图 (5)
附表1:SHEO S-032-R01《通风设施清单》 (6)
附表2:SHEO S-032-R02《通风场所清单》 (7)
附表3:SHEO S-032-R03《建筑物、构筑物通风系统安全评估表》 (8)
附表4:SHEO S-032-R04《通风场所监测记录》 (9)
前言
为了保障向工作场所提供和保持充足的自然或人工通风,消除因空气质量问题可能造成对人员健康损害或生命危害,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结合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高海嘉张宪岭陈锦富龚克张春新邵波周大勇王涤华周永健
初审:张春雷梁天杰苑龙马庆增李越冰
复审:马洪顺
审定:赵平
批准:刘国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于2010年7月31日首次发布。201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编,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原SHEO S-074《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
1.2.本规范适用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及涉及自然(人工)通风管理的相关外来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张嘉译妻子GB 50019-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Z 1-2010 卫生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DLT 5035-200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范》
DL 5053-2012 国家能源局《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
国庆阅兵几年一次阅兵3.定义和术语
3.1.自然通风:是指不需要机械设备,主要借助于自然风压或热压产生的空气流动,使特定区域内外的
空气进行交换,从而改善该区域的空气环境。
3.2.人工通风:是指人为制造风压或热压使空气流动,使特定区域内外的空气进行交换,从而改善该
区域的空气环境。人工通风按通风动力类型,分为机械式、热力式和组合式通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主要使用机械通风,即通过风机作用使空气流动,造成特定区域通风换气方法。本规范如无特别声明,人工通风即指机械式通风。
3.3.工作地点:作业人员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劳动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4.职责
4.1.企业应建立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规范,明确厂区内的通风设施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监督检查的
责任部门及各级人员职责。
4.2.企业应按照一岗一标的要求,明确相关人员对自然与人工通风管理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
5.流程和风险控制
5.1.流程图
管理流程图见附图1
5.2.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表见表1
宋慧乔黑历史被扒表1: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表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通风管理的基本要求
6.1.1.企业应组织对所有可能放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类建筑及车间、场所的有害因素进行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6.1.2.企业应组织对厂区内通风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维护标准及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当环境或条
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估,更新完善通风系统。
6.1.3.通风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和周围环境条件,通过技术经
济比较选择合适的通风方式。
6.1.4.通风系统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
6.1.5.自然通风用的设备应便于操作和维修。夏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在
0.3~1.2m之间。冬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其下缘不宜低于4m,如低于 4m,应采取防止冷风
吹向工作地点的措施。
6.1.6.企业除配置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通风设备、设施外,还应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
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1.
7.当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通风或自然与人工的联合通风;当局部通风达不到
卫生要求时,应采用全面通风。
6.1.8.人工通风时不应使含有大量热气、蒸汽或有害物质的空气流入有害人身健康的区域。
6.1.9.设置人工通风的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中要求清洁的房间,当其周围环境空气较为恶劣或工艺
设备有防尘要求时,室内宜保持正压,进风应过滤;室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有可能污染相邻房间时,室内应保持负压。
6.1.10.以下环境的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如:SF6电气设备室、油处理室(再生间)、制氢站(电解
间、储气间)、油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操作间和含油污水处理间等。
6.1.11.可能散发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场所,如供氢站、轻油泵房、蓄电池室、化学
加药间等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的风量应根据工艺设计所提供的资料通过计算确定。
当工艺设计不能提供有关计算资料时,应按每小时不小于室内全部容积的 8 次换气量确定。
6.1.12.可能散发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场所,如供氢站、氨站、油泵房、蓄电池室等,
设置的通风机械应为防爆型设备。
6.1.13.特殊高温工作地点,如汽机房的行车驾驶室、卸船机和斗轮机的驾驶室等须有良好隔热通风措
施,并应装设空调或采取其他有效降温措施。
6.1.14.汽机房宜设有避风设施的天窗。天窗和侧窗应便于开关和清扫。
6.1.1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要求定期清洗。
6.1.16.移动式通风设备应建立管理台帐和清单,并定期检验,粘贴合格标签。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应
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的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
6.2.风险评估与空气质量监测
好看古装电视剧推荐6.2.1.企业应对厂区内各场所的通风情况进行定性风险评估。
6.2.2.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对空气质量监测对象的测量标准、时间、频率与技术要求等事宜。
6.3.通风系统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6.3.1.企业应建立通风系统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四字词语查询6.3.2.企业应制定通风系统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与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6.3.3.通风系统处于安全区域,避免排气扇等设备对人员及生产造成影响。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