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
安全管理规范
SHEO S-003-201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2016-12-31发布                                  2017-01-01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控制 (1)
5.1. 流程图 (1)
5.2. 风险控制 (1)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6.1. 常用特种作业种类 (1)
6.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
7. 检查与考核 (3)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3)
9. 报告与记录 (3)
附录 (3)
附图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图 (4)
附表1:SHEO S-003-R01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5)
前言
为了规范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结合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高海嘉张宪岭陈锦富龚克张春新邵波周大勇王涤华周永健
股票杠杆是什么意思初审:张春雷梁天杰苑龙马庆增李越冰
复审:马洪顺
审定:赵平
批准:刘国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于2010年7月31日首次发布。201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编,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原SHEO-00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华能国际所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监总局令〔2015〕第8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Q/HN-1-0000.08.012-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Q/HN-1-0000.08.012-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术语和定义
3.1.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
大危害的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发电企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和热切割作业、高
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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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责
4.1.厂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
规定。
4.2.企业应明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换证、建立培训档案以及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各级人
员职责。
4.3.企业应按照一岗一标的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
5.流程与风险控制
5.1.流程图
管理流程见附图1
5.2.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表见表1
表1:风险控制点及风险管控表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常用特种作业种类尼古拉斯凯奇 电影
6.1.1.电工作业: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等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1千伏及以上)、低压电工作业(1千伏以下)、防爆电气作业。
6.1.2.焊接和热切割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6.1.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6.1.4.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6.1.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疫情补助金怎么申请6.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6.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2.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
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
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2.3.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取证
和复审记录、证件有效期、培训记录等。
6.2.4.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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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
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电工、焊接培训作业期为二年,其他工种培训作业期为半年。培训期内应制订培训计划并在指定带教师傅的监护指导下进行学习,严禁独立操作。
6.2.5.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各工种有关规定,按期到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
机构接受复训。
6.2.6.“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
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或复审不合格者,“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为无效。
6.2.
7.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
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更换或者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6.2.8.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
操作证”。
6.2.9.生产现场特种作业操作(施工)应按特种作业专业的安全操作规定进行,应派持有有效特种作
业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6.2.10.在企业范围内承接企业外委工程项目的各级承包商,工作内容涉及特种作业,必须在办理入厂
宋柯欣手续时向安全监察部门提交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同时应准备好
原件备查。
6.2.11.企业应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特种作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携带特种作
业操作证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以备检查,对违反特种作业规定的行为,按企业有关制度进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