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管理制度_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1复联4剧情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地使用,服务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证照。
  3 责权部门
  行政部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及协助各种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证照种类
  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和专业证照两类。
  4.1.1 基础证照是指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银
  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照。
  4.1.2 专业证照是指各公司在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酒店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建设集团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等。
  4.2 证照办理
  4.2.1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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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公司行政部统筹办理。
  (2) 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由集团财务部统筹办理。
  (3) 公司专业证照由行政部主要办理。
梦见地震  4.2.2 证照除正常的年审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4.2.3 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以致证照过期的,由经办人员负主要责任,经办人员的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如被的,所发款项全部由经办人及其直接领导共同承担。
  4.2.4 所有证照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复印件备案至行政部。
  4.2.5 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凭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4.3 证照保管及使用
  4.3.1 公司所有证照原件由专人专柜负责保管,行政部登记、备案并保留复印件。
  4.3.2 各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证照复印件,如因业务需要使用证照复印件的,由行政部同意提供,并做好登记,注明用途及有效期。
  4.3.3 如因业务需要借用证照原件的,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保管员处借出,并在“证照借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3.4 证照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刻归还,并在登记表上注销。
  4.4 证照遗失处理
  4.4.1 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4.4.2 遗失证照的,由遗失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担,并处以__X元/次。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2
  为规范公司证照的管理,明确证照管理权限和使用,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证照管理范围
  证照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分公司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房产证、土地证及其它证件。
  二、管理权责
  (一)总公司办公室为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以及对分公司证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二)分公司负责办理分公司各类证照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与备案。
  三、管理要求
  (一)证照领用保管须填写《证照登记备案表》,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后,移交给保管人保管。
  (二)分公司证照申报、注册、变更需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分公司证照在申报、注册、年检办理完毕后,将其相关文件和材料做好备份,并至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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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需使用证照,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经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批准,说明借用事由和使用时间后方可外借。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公司/分公司证照。
  (四)如遇证照遗失,须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登报声明作废,及时办理证照的补办手续,相应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
  (五)证照保管人发生变动的,必须当天做好移交工作,新的保管人须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否则不得随意转交给他人保管。西瓜皮擦脸
  (六)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分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印章一同保管,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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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证照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证照管理范围: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证件及证件复印件和扫描件。
  第三条 财务部负责各种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建立证照统计表格(见附件图1);行政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
  第四条 各部门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用件人和证件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注明领取(交回)时间并签字(见附件图2)。
  第五条 公司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
  第六条 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七条 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外,要立
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三章 其它
  第八条 证件主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移交清单”,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