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宗泽 徐子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8.22
【字 号】巴南府办发〔2011〕233号 刘涛前夫
【施行日期】2011.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农村、城市信用社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1〕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巴南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于子洋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发〔2009〕3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1〕15号)以及区委第十一届第十四次全委会等精神,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我区“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诚信巴南”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有效夯实金融支农基础,有效减少农户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率,不仅有助于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对农村的贷款投入,支持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活,而且有助于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二、总体要求
  以统筹城乡改革为指导,以改善全区金融服务、改善民生、服务“三农”为抓手,按照“借势而为推动、整合资源建库、‘行政+市场’运作、农村各方受益”的工作思路,以农村征信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应用为切入点,建立适合巴南实际的农村信用体系,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贷款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工作目标
滴答滴答
  制定统一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突出重点、翔实可靠、更新及时、平台共享、评价科学的农村征信系统。制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社信用评价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贷款机构要对达到信用等级要求、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给予授信,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增加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投入,“三农”信贷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贷款总量增长速度。
  四、工作原则
  (一)各方参与,共建共享
  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人行巴南中心支行牵头组织推动,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及村民自治组织、农户、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农村征信系统主要向贷款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农村经济主体获得融资支持,同时帮助贷款机构防范信用风险,帮助政府部门提高服务农村的行政管理效能。
  (二)资源整合,机制创新
  区农村征信系统建设采取会员制模式,建设费用共担,信息服务共享。会员包括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各镇街和区政府部门、涉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数据库充分整合会员采集和掌握的信用信息,充分考虑会员信息需求,向会员分类授权,提供不同的信息服务。
  (三)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区农村征信系统建设遵循“由易到难、有序推进”的思路,首先在信息技术条件好、信用信息完整的会员单位试点,逐步向所有会员单位推广。
  五、工作任务
  巴南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建立农村征信系统,搭建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平台。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一)制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及评价标准,制定信用村评价标准。
  (二)开发农村征信系统
  1.制作业务需求书;
  2.搭建信息网络;
  3.开发数据库系统;
  4.测试和运行数据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