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保调整通知集锦8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元;
关于食物的英语单词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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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家装流程步骤明细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老房水电改造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赵文卓老婆张丹露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调整通知 篇2
  6月12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依据省统计局公布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4867元),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后,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度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每月25日前,参
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梦幻西游.  苏州市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即将结束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计算的基础。申报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参保职工;申报内容为用人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资性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