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60问答
  【编者按】为帮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留抵退税新政,确保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和“应享尽享”,2022年3月30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会同纳税服务处组织开展了纳税人网上视频培训(第1期)。针对纳税人在网络直播现场所提问题,进行归集整理和通俗易懂的解答,供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学习使用。
  【问题1】请问:此前我们已申请留抵退税并到账,现在我们怎么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增量或存量留抵退税?
  答:根据企业类型,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如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类型为“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六行业”条件的,按本企业所属类型和该文件规定的申请起始时间(不同类型企业申请时间不同,最早为2022年4月1日起),按月申请增量和存量留抵退税(不再有“连续六个月”的条件)。
  二是企业如不属于“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六行业”范围的,则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增量留抵退税,不能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问题2】我们是曾办理过“转登记”的纳税人,之前以为进项税退不了,就将“转登记”时的“待抵扣进项税”全部进成本了,增值税申报表里没有填报进项税额,这个是不是要先更改纳税申报表?
  答:企业如为办理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待抵扣进项税额”已列入成本的,无需再调整申报。
女星
  【问题3】一般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规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也可用于计算增量留抵吗?另外,企业在办理留抵退税后,已退留抵税额期间的前期进项税额,尚未计提加计抵减的,还可计提加计抵减吗?
  答:首先,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杨思琦女儿
  同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加计抵减额,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生活服务业为15%),抵减应纳税额。因此,加计抵减额与进项税额有本质上的不同,不能作为进项税额去抵减销项税额,也不能计入留抵税额之中。因此,加计抵减额不能用于计算增量留抵。
  其次,鉴于进项税额与加计抵减额的上述不同性质,企业在办理留抵退税后,已退留抵税额期间的进项税额,其对应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尚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的,仍可按规定计提、在后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也就是说,按规定已计提或尚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与是否办理留抵退税无关。
  【问题4】目前有未认证的留抵税额,还有已认证的留抵税额,请问能否申请退税?
  答:“未认证”的发票,尚未申报抵扣,故未计入(不形成)留抵税额,该部分不能作为留抵税额办理退税;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的,符合留抵退税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问题5】我公司资产5000万以下,非限制行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应如何确定企业划型?
  答: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的规定,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银发〔2015〕309号文件附件中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两项指标,衡量确定企业的划型标准,确定企业划型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企业划型,与职工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无关。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问题6】退增值税时相应的附加税一并计算退税或后期抵扣?否则会造成附加税重复缴纳。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财税〔2018〕80号规定执行,即: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该政策在2022年增量、存量留抵退税新政下发后仍适用。
  【问题7】非制造业的小微企业,增量留抵能退税吗?
  答:增量留抵退税,适用于所有一般纳税人单位。但存量留抵退税仅适用于财政部 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制造业等六行业。
  【问题8】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非小微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一条规
定条件的,可按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可以按规定条件申请增量和存量留抵退税。
  【问题9】零申报、停业、歇业等无收入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零申报、停业、歇业等无收入企业,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留抵退税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仍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10】一般纳税人可以不申请退税继续抵扣留抵吗?国庆去哪旅游好
  答:可以,但须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写明不申请留抵退税的原因。
  【问题11】我公司累计到2021年底有增值税留抵税额,但到2022年3月底没有增值税留抵了,这种情况还用申请退税么?谢谢。
  答:当期无留抵税额,则不需要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12】2021年12月申请过增量留抵退回60%税款、目前还有留抵税额,是否能继续
申请、是存量留抵退税还是增量留抵退税?
  答:2022年3月底前已办理过留抵退税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所属行业及划型,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留抵退税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增量、存量留抵退税条件的,仍可分别按上述文件规定,适用不同的留抵退税政策,继续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13】申请留抵退税的《退(抵)税申请表》中,对企业进行划型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那个年度的呢?还是填写当月的?
  答:首先需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确定是否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的制造业等六行业;其次,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或《金融业划型标准》(银发〔2015〕309号附件)对号入座进行企业划型。第三,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规定填写相关项目。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问题14】如果同一企业既有简易征收,还有一般计税,能不能用简易计税的税额,抵减一般计税项目结存的留抵税额?
  答:简易计税项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按欠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转为“欠税”前,不能抵减一般计税项目的留抵税额。
  【问题15】退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同时,是不是三项附加也可以退呢?
  答:按照财税〔2018〕80号百度离线下载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因此,退增值税留抵税额后,三项附加不退,但可在三项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该政策对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范围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一般纳税人申请增量、存量留抵退税新政仍继续适用。
  【问题16】退存量留抵与当期的收入总额有关系吗?
  答:退存量留抵与当期的收入总额没有直接关系,但企业收入总额与企业划型有关系,即用于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退存量留抵的小型、微型企业范围。
  【问题17】企业如果是2019年4月之后成立的,2019年3月没有留抵数据,如何计算留抵退税?
  答:2019年4月之后成立的企业,在计算增量留抵退税时,期初按0对待处理和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珉豪徐贤  同时,在对企业划型取得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时,对新成立的企业,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确定划型标准确定: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问题1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其中“调减当期留抵税额”中的“当期”,具体指的是留抵退税所属时期的月份,还是收到留抵退税款的月份?
  答:具体是指收到留抵退税款的月份。即在收到退税款后,应按照收到留抵退税款的数额,冲减调整本月(收到留抵退税款的月份)留抵税额。
  【问题19】没有信用等级的新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因申请留抵退税对企业信用等级有要求,必须为A级或B级。新办企业因尚无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为M级,故不能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20】留抵税额的取数标准是按照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20行吗?在哪查自己有没有留抵税额?
  答:是《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的第20行数据。
  【问题21】请问销售行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不?
送老师什么礼物好
  答:销售行业(商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还可以申请存量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