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办学性质的讨论与立法建议
辽宁教育研究?2006年第1期
关于民办学校办学性质的讨论与立法建议
明航
公务员考什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100088)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民办学校办学性质的讨论,分析《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保护民办学校办学性质的意
义和困境,并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角度,提出保证民办学校办学性质的建议. 关键词:民办学校;办学性质;《民办教育促进法》;建议
中圈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609(2006)01—0038—04
一
,关于良办学校办学性质的讨论
关于民办学校性质的讨论与民办教育组织性质
民办学校办学分类的讨论,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定义
的讨论,民办学校是营利机构还是非营利机构的讨
论等联系在一起,参与讨论的很多,其中比较有影响
的有以下几位.
厉以宁教授在《关于教育产品的性质和对教育
的经营》…1一文中将教育产品(即教育服务)的性质
分为5类:(1)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如
刘诗涵是男是女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以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的公共
教育,国家公务员教育.(2)基本具有公共产品性质
的教育服务,如政府投资建立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
专业学校,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政府提
玫瑰花的折法供经费的各类成人教育;政府提供经费的学前教育;
政府提供经费的其他形式的教育.(3)具有准公共
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如某社会团体,集体组织协会以自己的成员或其子弟,或主要以自己的成员及其子弟,作为招生的对象而建立的各种学校,培训班, 补习班;某个企业以自己的职工及其子弟,或主要以自己的职工及其子弟,作为招生对象而建立的各种学校,培训班,补习班;某些由政府提供经费的学校, 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在正常招生之外还招收若干自费生,或设立了一些自费班.由于自费班或使用
的教室,教学设备,师资等仍然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经费来维持,因此,不同于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但又不同于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可以视为一
种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4)具有纯私人
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如个人充当家庭教师,为一定的家庭服务,并收取私人付给的报酬;个人招收纯粹学艺性质的学徒,向学徒传播知识和技能,并收取学徒付给的报酬;个人(或若干名个人)建立学校补习班,职业培训班等,招收学生,并向他们收取费用,作为办学经费.(5)基本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
描写冬至唯美的短句子教育服务.与纯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不同的是,如果
个人在办学过程中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助(不管这些补助是由政府提供的,还是由社会团体,企业等提供的),并且在收费过程中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那么这
样的教育服务可以被认为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厉以宁教授还对私立学校的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私立学校不提供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而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的特征在于它的排他性以及按单位产品收费,所以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都可以提供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不能认为只有
私立学校才提供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那
么,为什么在公立学校之外还需要私立学校呢?这
不仅是由于在某些领域内,私立学校的资源使用效
率较高;更重要的是,要缓解教育方面的供不应求的
矛盾,仅仅依靠公立学校是不够的.
作者简介:明航(1967一),男,湖北浠水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部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教
育经济学,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
38?
王善迈教授在《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讨论》[2]一
文中认为,从整体来说,教育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效应
的准公共产品.不同级别与类别的教育,其产品属
性特征不尽相同,如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学历教
育和非学历教育,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等,有的更接
近于公共产品,有的则更接近于私人产品.既然教
育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就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
供,计划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完全由政府提供,政
徐佳莹好听的歌府垄断教育,或完全由市场提供,教育完全由市场调
节,都不能达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都是不可取
的.王善迈教授在结论中强调:由于教育是具有巨
大外部效益的准公共产品,就不应当产业化和市场
化,这是运用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理论上得出的基
本结论.如果从非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将会强化这
一
结论.教育市场化有几种不良后果:引起教育机
会的不公平;可能导致入学率的降低;导致教育异
化;政府对教育投入减少.
靳希斌教授在《教育资本:规范与运作》一书
中认为,教育毫无疑问属于产业,但是不加分析地认为教育产业同物业产业没有任何区别,是不可取
的. 同样不加分析地仍然将教育当作纯粹的福利事业, 也是不可取的.在关于教育可否是商品的讨论中, 认为教育部分成果是商品,教育提供的服务或劳务具有商品性;关于教育是否可以经营和营利的讨论中,认为教育法规定教育是不可能拿来营利的,而教育经营所带来的利润,同教育的非营利性是不矛盾的.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的非营利性是就教育性质和本质而言的,是指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但是, 任何一个教育单位,不管它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都要计算收入和支出,进行成本核算, 都会尽可能增加收入减少支出,提高办学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如果经营得当,教育单位不是不可以带来利润.靳希斌教授在《论教育服务及其价值》[】一文中,对教育服务的理论来源,教育服务的主要特征,学校教育服务优势的形成,教育服务的现实价值几个方面,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经济学思想作了深入地分析,认为教育产品是教育服务,教育服务产品是商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教育服务在市场交换中形成教育市场.教育服务的主要特征是:教育服务具有基础产业性特征;教育服务具有市场性和交换性特征;教育服务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和共发性的特征;教育服务产品消费者具有多层次性,多元性特征.教育服务观点对于丰富和发
展教育理论,具有理论创新价值.教育产品使教育
服务理论观点具有更为科学的理论价值,是教育理
论观点新的发展,具有教育理论创新价值.在教育经济学理论研究中,过去只是把教育产品仅仅解释为
培养劳动力和专门人才,应该肯定这些观点没有错,但这只是强调了教育劳动的成果,没有说清楚教育活动本身.把教育服务产品概括为教育产品,就从根本上揭示了教育产品本质特性.在教育服务产品这一核Ii,概念与观点的基础上,再去研究教育商品,教育市场,教育竞争,教育消费,教育成本,教育
产权以及学校经营就有了根基,有了逻辑起点.
张铁明在《教育产业论》[]一书中,认为教育服
务产品的特性包括:公共性与私有性的统一;公益性与商品性的统一;生产性与消耗性的统一;先导性与迟滞性的统一;全局性与个别性的统一.并大力主张教育应按产业化和市场化经营,尤其分析了民办学校的几种经营模式.
胡卫在《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c6】一书中,讨论民办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问题时,主张产权是界定民办学校的惟一准则:公办学校的产权归属于政府,而民办学校的产权既可以归属于某一个体或团体,也可以归属于若干个体或团体.民办学校的根本职能是推动教育多样化,民办学校的派生功能是增加教育投入和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 徐冬青在《民办教育热点难点研究综述》【7】一文中认为,为民办教育"正名"是人们对民办教育本质特征认识的反映.民办教育称谓问题包括民办教育的概念界定和分类两个方面.他综述了对民办教育称谓的7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办学校就是私立学校,
冰封王座 地图认为私立学校既可以与国际接轨,又可以与中国历史上私学连续,还可为立法提供方便.第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