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原工作单位 | 死亡原因 | 死亡日期 | ||||||||||||||
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 | ||||||||||||||||
与死者关系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周迅张婧仪 | 户口所在地 | 有无固定收入 | 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 每月补助标准 | |||||||||
死者父 | 徐千雅何沐阳 | |||||||||||||||
死者母 | ||||||||||||||||
死者配偶 | ||||||||||||||||
死者儿女 | 平野绫丑闻 | |||||||||||||||
养牛利润 | ||||||||||||||||
关于书的成语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机关意见 | 根据粤人发【2008】129号文有关规定,同意发给死者的遗属_________ _________困难补助每月_______元至其去世 。 同意发给死者的遗属_______ 困难补助每月____ 元至其16周岁,如其年满16周岁时还在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层次学习的发至毕业。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此标准随户口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由遗属提供民政部门的文件即可调整,不需要再行审批。一般情况,遗属困难补助的每月补助标准为:遗属的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3倍。 如死者父母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或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其子女的遗属困难补助每月补助标准为:遗属的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3倍的50%。死者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困难在遗属的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3倍的基础上增加50%;离休遗属或遗属为孤儿、无经济来源的孤寡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其遗属困难在遗属的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3倍的基础上增加30%。 | |||||||||||||||
附送材料:1、死亡通知书;2、注销户口证明;3、遗体火化证明;4、遗属是死者生前供养的证明(户口薄);5、配偶有收入的,其收入情况的证明(工资单、工作证等);6、户籍所在地在外地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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