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程度的划分及原则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可划分四类,即: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如下: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 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
2.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端午节高速路免费吗2022
3.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冲突;
4. 对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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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驾照新规定
2. 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 人发生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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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滤镜怎么安装5.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 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 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今日立冬祝福语
3. 人员中毒死亡;
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 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