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129号
(2005年9月21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利率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对涉及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适当修改。现就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规定
  (一)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谷歌 街景
  (二)邮政汇兑资金在人民银行贷方余额执行超额准备金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
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金融机构存款的计、结息规定
  (一)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三)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由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制定并提前告知客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三)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四)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5年9月21日起执行。由于部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基层机构计算机尚未普及,其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最迟可延至2006年1月21日。具体执行时间由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并敦促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施。
  五、其他有关规定
玛雅五大预言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和《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中有关计、结息条款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存款利息计算方法举例
  (一)积数计息法
  例:某客户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支取情况如下表,假定适用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计息期间利率没有调整,银行计算该储户活期存款账户利息时,按实际天数累计计息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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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存入 │ 支取 │ 余额 │   计息积数   
什么是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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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 │10,000│    │10,000 │32×10,000=320,000│
├──── ┼─── ┼─── ┼────┼──────────
│2006.2.3 │    │3,000 │7,000 │18×7,000=1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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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21│5,000 │    │12,000 │12×12,000=144,000│
├──── ┼───何洁与赫子铭离婚 ┼───最大的鱼类 ┼────┼───────── ─┤
│2006怎么发信息给好友.3.5 │    │2,000 │10,000 │13×10,000=130,000│
├─── ─┼─── ┼─── ┼────┼───────── ─┤
│2006.3.18│   │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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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320,000+126,000+144,000+130,000)×(0.72%÷360)=14.4元
  (二)逐笔计息法
  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
  例:某客户2006年2月28日存款10,000元,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假定利率为1.89%,到期日2006年为8月28日。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应付利息=10,000×6×(1.89%÷12)=94.5元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181×(1.89%÷360)=95.03元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
  例1:某客户2006年7月3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若客户2007年3月10日全额支取。支取日,银行确定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利率为1.89%。
  假设银行制定的定活两便存款计息规则如下:定活两便存款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7×(1.89%×60%÷12)+10,000×10×(1.89%×60%÷360)=69.3元
  利息计算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应付利息=10,000×222×(1.89%×60%÷360)=69.93元
  例2:某客户2006年2月28日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10,000元,假定利率为1.89%,到期日为2006年8月28日,支取日为2006年11月1日。假定2006年11月1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
  原定存期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利息计算如下:
  应付利息=10,000×6×(1.89%÷12)+650,000×(0.72%÷360)=107.5元
  原定存期选择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利息计算如下:
  应付利息=10,000×181×(1.89%÷360)+650,000×(0.72%÷360)=108.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