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换个意思就是鼓励个人创业,个人加入市场洪流中来。
国家从2001年开始起,也就是入世之后就积极鼓励个人创业。因为市场经济不能指望国企,国企带动经济是非常被动的。而具有充足活力民营企业,则是市场旺盛生命力的表现。
说简单点民企,也就是你所说的小微企业,他们更灵活。想想国企的服务态度,业务划分,你就可以想想得到这种企业有没有生命力(指市场开放的话)
另外中国家长一直有个误区,就是死气摆列的也要让儿女进国企,殊不知国家非常鼓励个人创业。个人创业所带来的社会增长,和后期价值是大企业所比不了的。
gaokaoshijian瑶淼老公还有一点,我在学校的时候,中石化的老总来我们学校演讲,他说了一个问题让我都感到沉重。说他们国企有一百多万的家属及退休职工,这些都需要国家来承担,那么作为国企就有义务承担这份责任。仔细一想这事情是福利也是羁绊。所以很多大学生毕业到他们企业工作就时能到加油站加油一个月1300多块。而子弟子女高中毕业就能有个好工作,一个月三四千块。
国家也发现了长此以往会出现非常大的矛盾,解决矛盾不是让矛盾消失,而是换个方法使它贾静雯图片
不冲突。所以要鼓励个人创业,前一阵时间在税务上就有很多优惠政策出台,我一银行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好像还要有专门的对小企业的优惠贷款活动。类似于当初那种助学贷款。
总之,这是好事情,想想世界的知名企业,百年品牌,他们都是小企业,作坊发展起来的。本身就是传奇,而不是“国”字头的集体
中国90%的企业是中小型的企业,中小企业解决了中国75%的劳动力,国家为了不至于引起众怒,当然要解决中小企业的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偏移,中型企业融资渠道和环境有所改善;而且,现在外贸不景气、劳动力成本增加,对小微企业的冲击很大,中国当然就要提出相应的对策了。
国务院总理2011年10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
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在我国经济“生态链”上,企业依照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和微型企业四类。国 家大力扶植的“小微”企业长期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小微”企业大多从事的是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在中国竞升"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过程中, 却功不可没。
第一,小微企业是解决新增就业人口的主渠道。现在小微企业就所有制来讲,民营企业里有950多万户,这一个企业多收10个人,那就是1千万人。所以它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
第二,培养企业家的摇篮。这个社会,大家都要来创业,培养一批企业家,当初都是从小微企业出来的。现在做的知名的大企业,联想、万科、华为都是从小微企业出来的,是培养企业家的摇篮。
第三,是创新的主体。从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包括美国、欧盟,一些新的技术发明创造基本上都是从小企业干起的。比尔盖茨、苹果他们都是几个人先干起来的。大企业是把别人的成果拿过来用,因为大企业要创新冒很大的风险,小企业是不怕死、勇敢,如果能创出来就能创出来。
第四,中国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小微企业也是解决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小微企业占现在国家财政税收中的一半,对税收贡献很大。
小微企业具有以上优点及重大贡献,然而,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着“钱荒”、“电荒”、“用工荒”和高成本、高税费所构成的“三荒两高”困境。而小微企业犹如经济的神经末梢,当不景气来临时它们先冷,而景气恢复时它们却最后升温。小微企业的弱点决定了其比大中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经济难题:
一、从成本上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小,导致成本高效益低。
二、从风险上看,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级低,导致贷款风险大。
三、从市场上看,还没有形成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资 本市场和银行体系。
同时,央行“银根紧缩”的货币政策造成小微企业体制内融 资机会更少,体制外融资成本“节节攀升” 。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度逐渐增大, 融资成本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弱。小微企业
经济实力弱,待遇低,难招人。小微 企业管理不规范,难管人。小微企业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难留人。小微企业专业性、创新型人才缺乏,影响到企业的创新能力。目前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不全, 技术市场不发达,产学研合作难度大,小微企业难以快捷地获取新技术。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之所在,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细胞,小微企业不稳,宏观经济难以长期向好。
  因此,无论是对民间借贷,还是小微企业的政策,都不应是短期、临时性的,更不应是简单扶持性的,而应将 其放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层面,出台框架性的制度性方案,给小微企业以长期的预期。
1、小微企业主要由居民直接创办,资金和人力资源、技术方面都比较薄弱,支持是关注民生的体现。
2、小微企业可以促进竞争,增强市场活力,是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必要支持。
3、小微企业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国家鼓励创业,而很多小微企业的业主都是暂时待业或失业人员。
4、小微企业可以更灵活地发现市场机会,填补一些市场缺口,繁荣社会经济,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
更加关注民生,创建和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发展经济,增强国力,都有益处
国家扶持微小企业,缘于如下原因:
  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标准化、规模式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千变万化,无法迎合消费者日新月异的需求变幻,而微小企业则灵活多样,可以在市场夹缝中求荣,填补市场的空白。
      二、可以缓解就业难
      在全国企业的数量中,微小企业占据了六、七成的比例,就业人数众多。大力发展、大力扶持微小企业,可以缓解劳动过剩的难题。                  三、活跃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需要大型企业,也需要中、小型企业,各自生存、各自成长,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可以阻止垄断企业的形成,又能给大众带来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微小企业
具有自生自灭的性质,无需国家承担高昂的成本,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在微小企业的丛林里已成常态。加之《破产法》、社保、低保的减震器作用,微小企业的生生灭灭并没有给社会带来重大的伤害,而是相安无事。生者欣欣向荣,亡者亦有保障。
三八妇女节祝福语短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通过对微小企业的扶持,可以缓解就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因为税收其占总税收的比例大过大型国有企业的总和以及带来的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经济学者直言,小微企业的困局,就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不改善,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沦为一纸空文。而如果中国要在未来保持健康较快的经济增长,需要小微企业将来有更快的发展。
    在我国经济"生态链"上,企业依照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和微型企业四类。这次政策大
长江三角洲城市
力扶植的"小微"企业长期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小微"企业大多从事的是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随着这些年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其原本就拥挤不堪的生存空间,变得更加举步维艰。
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在中国竞升"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过程中,却功不可没。有数据显示,全国共计60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中国GDP的贡献率早已超过60%,并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机会,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
    欧债危机发生后,欧美等国重新认识制造业的重要性,纷纷提出"再工业化"战略,制造业可能出现"逆转移",高端制造回归美国、欧洲,低端的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国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日前发布《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12》,认为2012年中国企业可能进入本世纪以来"最困难"的时期。
在此形势下,小微企业之于中国的意义,更为重要。
    博鳌亚洲论坛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说,国有企业和一些大型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骨架,草根企业,小微企业才真正是中国经济的血和肉,它们承担着解决民生、解决社会稳定的重任。
  祝宝良说,外贸出口下降之后,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的工人面临失业,小微型企业和服务业将成为再就业的主要渠道。
  更多的经济学者直言,小微企业的困局,就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不改善,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沦为一纸空文。而如果中国要在未来保持健康较快的经济增长,需要小微企业将来有更快的发展。
    在解决就业岗位、稳定社会功效之外,小微企业更是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原动力,这些企业危机意识极强,在市场中具有超强的生命力,才是市场中真正的"浪里白条",才是中国经济的未来。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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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全面掌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报特邀浙江省国税局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已明确,“符合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满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0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财税[2009]133号和财税[2011]4号文件,分别规定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近日下发的财税[2011]117号文件除了在时间上对小微企业政策延续到2015年底外,在优惠对象范围上也有了扩大。据统计,本次政策调整后,全省国税系统管辖企业中预计新增5万余户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到6万之间)受惠。
  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除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出台专门政策外,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难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鼓励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继续执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2013年底之前,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在进行风险分类后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