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注销旅行社旅游业务)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第一篇:国家旅游局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注销旅行社旅游业务)公告 -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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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我国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
我国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试点
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随即发布公告,开始受理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试点的申请,这标志着我国旅游市场对外开放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去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旅行社条例》规定,外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由国务院决定。去年12月1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务院决定开展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试点。国家旅游局会同商务部依据相关法规认真研究制定了试点办法,并以部门行政规章的形式共同发布施行。
刘阳和阿沁分手了按照试点办法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公告,此次试点工作在已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选择一部分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的旅行社进行,外商独资旅行社暂不在试点范围之列。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17家。有意向参加试点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须在今年9月30日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连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执照(均为复印件)和旅行社成立以来在华历年经营业绩简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申请材料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将书面意见报送国家旅游局。
另据了解,国家旅游局将会同商务部,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和经验,适时向国务院提出扩大试点范围直至最终向外资旅行社全面开放出境旅游业务的意见和建议。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旅游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旅行社经营模式,促进我国旅行社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根据《旅行社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业务。
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是指取得试点资格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的经营活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除外。
雄心壮志的诗句第五条国家严格控制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数量。具体数量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条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人中选择确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
第八条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以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换领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郑智化坐牢
第九条取得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以下简称试点旅行社),应当自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人民币,并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试点旅行社在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后三年内,应当每半年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经营情况和资料:
(一)组织、接待出境旅游者的组团数量和人次;
(二)出境旅游业务经营额;
(三)取得的经验和效果。第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后三年内,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对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可根据评估结果,对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及试点旅行社的数量作出调整。
第十二条试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其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陈学冬宋佳第十三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试点旅行社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试点旅行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受理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申请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0年5号)
按照《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3号),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ssd固态硬盘安装
二、申请材料
1.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报告;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工商执照的复印件;
3.旅行社成立以来在华历年经营业绩简报;
4.设立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期间公告之日起至今年9月30日。
四、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向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公告“申请材料”的第1、2、3项;
2.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申请材料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将书面意见报送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特此公告。二0一0年九月七日
开放是强大的竞争力
随着出境旅游试点工作的展开,外资旅行社这条“鲶鱼”将会逐渐在出境旅游市场激起波澜,出境旅游市场竞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变局
□本报评论员 杨宏浩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8月29日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审议通过,日前公布施行。2009年中国已经兑现了加入WTO时有关旅行社领域的全部承诺,而对外资旅行社开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并不在承诺范围内。实施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向世界释放出中国即将对外资旅行社开放出境旅游业务的积极信号,表明中国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发展旅游业。
出境旅游业务对外资旅行社开放,标志着外资旅行社将完全享受国民待遇。基于出境旅游业务即将开放这一预期,再加上外资旅行社门槛的降低,大量外资旅行社正在积极申请进入中国市场。截至目前,旅游主管部门共批准外商投资旅行社47家,其中外商独资30家、外方控股7家、中方控股10家;到2009年底,有31家外商投资的旅行社已开展业务。这些
刘心悠 小孩
旅行社的外方都为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大型旅游集团,实力雄厚。例如途易集团2008年营业收入为249.1亿欧元,其中旅游板块营业收入为186.3亿欧元,拥有200多个品牌,雇佣大约5万名员工,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营,为25个主要客源国的3000多万游客服务。而当年我国20691家旅行社营业收入为1662.88亿元人民币,直接从业人员为32万人。目前,出境旅游是我国三大旅游市场中增长最快的板块,对旅行社来说利润率也较高,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市场后之所以一直按兵不动,可能都在期待出境旅游这最后一块“禁地”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