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作业案例新经济时代的微软反垄断
美女明星曝光3.思考题:
(1)请你概述垄断状况下的非效率表现
(2)美国政府为什么要起诉微软?为什么历时十年的美国政府对微软的调查起诉最后
不了了之?
(3)新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反垄断和科技进步的关系?(4)谈一下你对目前我国的反垄断的评价。答:(1)某-非效率:市场结构理论表明,某一产业内企业数量越少,市场垄断力量就越大。而垄断企业在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的状况下,就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从而导致了生产和经营低效率。这些企业不会自觉按照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制定价格,而往往会制定垄断价格,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低效率。
谢娜内衣企业经营者置企业所有者利益于不顾,片面追求规模扩大,过度投资和耗用资产;不注意降低成本和过分的在职消费,导致企业利润费用化;工资、奖金增长过快,侵蚀企业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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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市场竞争压力较小时,企业就倾向于用增加人员和提高工资的办法来维持生产经营规模,通过提价的办法向消费者转嫁增加的那部分成本,从而导致企业整体效率的降低和竞争力的削弱。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管理层次增加信息交换传输量和组织协调的工作量将按几何级数增加。与此同时,由于信息传输或转换中某些障碍,有意或无意的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也将大大的增加。
(2)起诉是因为:政府方面认为,微软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垄断,而且其垄断行为对竞争者和消费者都造成了损害
1999年8月10日,美国政府方面向法院提交了《事实认定建议》,并于10月10日向法院提交了《修订的事实认定建议》。政府方面认为,微软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垄断,而且其垄断行为对竞争者和消费者都造成了损害。
一、微软公司在操作系统领域拥有垄断力量。
二、替代平台的技术,特别是IE浏览器和Java,对微软公司在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构成了
威胁。
三、微软公司试图签订瓜公市场协议来消除平台水平的软件对微软公司操作系统垄断的威胁。
四、微软公司采取掠夺性行动来消除浏览器对其操作系统垄断的威胁。
五、微软公司采用掠夺性的、反竞争的行为阻挡其他平台的威胁,并因而进一步强化自己对操作系统的垄断。
六、微软公司通过掠夺性的、反竞争的行为来维持在操作方面的垄断,并将危险地垄断浏览器市场,对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的、长远的损害。
放弃起诉是因为:拆分不合时宜
如今已是信息时代、新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电脑、网络技术和设备更新换代速度日行千里,现在的社会环境与美国历史上分拆AT&T与IBM时已迥异。
互联网技术层出不穷,长达3年的诉讼过程已经大大改变了微软的竞争战略、市场手段甚
至微软的企业文化。网络科技具有高竞争性及快速更新换代的特点,任何领先的技术都将被更加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在高速增长的科技领域,垄断往往是一时的事情。微软在产业中的垄断力量已受到极大的削弱,其WINDOWSXP正受到LINUX的威胁,OFFICE受到OPENOFFICE的挑战。网络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使得企业之间的竞争已是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为此,应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在国际上,美国开始走新一轮的孤立主义路线,国际竞争力地位正在下降。微软作为美国国际竞争力中的一环,新经济的精神支柱,保持其完整性,是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需要。美国藉以维系其国际地位的手段之一,便是在经济上拥有具一定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拆分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制约和瓦解破坏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垄断性力量。在新经济时代,美国的反垄断政策重点在于:通过促进竞争推动技术创新。科技发展的根源在于技术创新。
高科技行业是金钱的事业,要高投入。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开发新技术,并将新技术迅速转化为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现实的服务。
微软是新经济的代表,新经济的生命力在于不断的技术创新。目前,微软的新技术层出不穷,公众认为微软是技术创新的典范。
微软内在的实力雄厚,多年来,它每年都将收入的15%投入到研发中,仅去年就投了37亿美元,涉及很多创新领域,如微软基于互联网的可视会议系统、语音识别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等。同时,微软拥有世界上最优秀的高层经理和工程师,这是微软进行创新的最宝贵的财富。比尔·盖茨曾表示,微软不被一分为二,这将有利于微软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大刀阔斧地进行新产品推广和研发。
分拆微软,带给微软最大的后果是人才流失,02年9月,微软副总裁马瑞兹离职,据统计,当时IE部门10个精英全走了。而IT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人。由此可见,分拆不能促进技术创新,也就不利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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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将会增加成本支出
(3)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技术产品复杂化,产业升级换代高速化,技术开发大投入与高风险化和竞争全球化等情况的出现,传统反垄断法单一认定的标准和古板严厉的处罚手段
已经不可能再通用于社会的各个行业,尤其不适用于高新科技领域。因此,新时代的反垄断法发展方向是从不同角度、依多种标准对具体案件进行综合的合理性分析,并采取相对灵活、温和的处罚手段。首先,知识经济的生命力在于技术的创新,而一种新技术的出现不仅要花费巨额的研究经费,而且要冒着很大的失败风险,因此,企业之间共同开发,互相享用对方的已有技术,分担研究开发失败的危险,共同开发市场,就成为很正常的事。
第二,传统垄断法关于垄断企业一定会限产提价,谋取超额利润的论断也不适用于知识经济。因为在新经济下,企业的成本主要是开发成本而非生产成本。一个企业开发一项产品费时费力,但一旦将其投入生产之后,重复生产的成本是很低的。因此,企业会追求生产规模,尽量扩大产量以求降低每个产品的边际成本。这种对生产规模与市场份额的追求一方面打破了传统理论关于“限产提价”的论断,另一方面也加剧了企业规模的扩大。
(4)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反垄断传统的国家,注定了反垄断法的施行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尤其是反垄断法施行的初期
由于缺乏庞大的配套规则和更多的具体案例,使得反垄断法在目前看来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更是被评价为“缺牙的老虎”
行政执法不积极、法院过分谨慎都将影响反垄断行政诉讼
“我国反垄断确立的是行政主导型的实施体制,但是,法院可以通过不同的诉讼形式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时建中预测,反垄断行政诉讼将会大量出现。
管辖权、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分配有待细化宋林静和杨童舒是一个人吗
反垄断立法的原则性和抽象性是由市场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决定的,我国反垄断法在执法程序、执法手段和救济措施等问题上,主要是针对行政执法作出规定,涉及法院司法审判方面的规定很少。但毫无疑问,人民法院在执行反垄断法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反垄断司法实践也才刚刚起步。知识产权庭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垄断案件高度疑难复杂,经济与法律问题相互交织,专业性很强,对企业和行业均有重大影响,有些案件还涉及国家的经济安全。这类案件的审判将是未来人民法院工作中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审判业务,包括人民法院在内,全社会对于反垄断法的理解和熟悉运用还需要一段时间和实践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