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详细)
  锦里客栈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户籍申请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夏馨雨照片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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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对象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一)对象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二)对象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人: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一);二是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二),其中:
  (一)对象一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申请时”是指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截止之日,即2020年12月31日,下同)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泼妇门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广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商事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二)对象二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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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获国家、省和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商事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备注:对象一4、5、6条件如下: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
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是指申请时未满18周岁)。
  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注意事项:
  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明确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还是轮候公租房;选择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租房的区域意向。
  广州户口申请具体流程
  轮候申请流程
  (一)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对象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机构领取《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等申请资料,也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上述资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以下统称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申请表》、《申报表》,并连同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
  申请对象提交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申请,复印申请对象身份证明等材料后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确认,并向申请对象出具受理回执;申请对象提交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对象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