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委员
第一条  青年委员会在专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专委会青年委员的发展和学术活动等工作。青年委员会须遵守专委会的相关规定,不另定青年委员会章程,不刻制印章,不单独设立网站,不使用单独的标识。
第二条 青年委员会由25—5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一4名,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条 青年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会员;
(二)从事远程医疗相关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学科科技工作者;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五)年龄在45岁以下;青年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届.
第四条 青年委员会成立或换届时,由中国卫生信息学会远程医疗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青年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求青年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由专委会审批、公告.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兼任,副主任委员通过选举的办法产生。会计实习日志范文青年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专委会统一公告.
青年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一般应在专委会换届改选后半年内完成。
第五条 青年委员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专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在专委会统一部署下,组织青年委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青年委员会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须经专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审批,列入学会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青年委员会不得擅自组织学术活动.
青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按照专委会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讨论青年委员会委员提出的议案等。
专业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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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专业学组是由专委会设置的内部专业性学术组织,接受专委会领导,并在其部署下开展学术活动。
学组须遵守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及其专委会的相关规定,不另定学组章程,不刻制印章,不单独设立网站,不使用单独的标识。
济南燕山银座第二条  郑爽井柏然新建专业学组,应向专委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查后上报常委会委员会批准。
新建专业学组成员的遴选,由专委会协商进行,并报专委会常委会批准。
第三条  专业学组由15-41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4人。
eva地垫第四条 学组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本学科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会员;
(二)从事远程医疗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学科科技工作者;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五)新当选委员年龄最高不超过60岁,连任成员和新建学组的发起人年龄不超过65岁;
(六)学组委员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学组组长和副组长候选人应为当届学组委员;学组组长连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届。
第五条  专业学组组长、副组长及学组委员换届人选,由专委会学组组长提出计划,由专委会制定学组换届方案并实施。换届后由常委会批准后并公告。
专业学组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学组换届调整工作,一般应在专委会换届改选后半年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 专业学组在专委会的领导下,开展本专业的学术活动,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定期向专委会委员会汇报学术交流情况和工作成效。
专业学组的活动计划,须经专委会审议批准后,列入学会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专业学组不得擅自组织学术活动。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专业学组 英文 XXX Group Chinese Society of XXX 的组织建设和学术活动.特根据《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章程》和《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专业学组(以下简称学组)是根据远程医疗教学、教育、科研和科普工作的发展需要由中国卫生信息学会远程医疗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设置的内部专业性学术组织,接受专委会领导,并在其部署下开展学术活动。
第三条  学组须遵守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及专委会的相关规定,不另定学组章程,不刻制印章,不单独设立网站,不使用单独的标识。对外开展活动时,须经专委会批准并以中国卫生信息学会XX专委会XX学组的名义进行。
学组的新建、更名、合并和撤消
第四条  学组的新建
1。申请。专委会设置新学组需经专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并向专委会提交《中国卫生信息学会XX专委会关于设置XX专业学组的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须包括:拟设置学组的学术领域现状及发展方向;设置学组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学组的定位;学组目前的队伍情况以及今后的活动范围和发展设想等。
2。审核。常委会将审查设置学组的必要性,会商相关专委会评估是否与现有学组的专业领域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后进行审核。
3。批准.常委会根据《申请报告》和核意见,批准成立学组,即可开展设置学组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  学组的更名和合并
经专委会常委会批准后,专委会下属学组开始更名或合并的工作.
第六条  学组的撤消
一、经专委会常委会批准后,专委会可向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组织管
理部提交撤销下属学组的书面申请。
二、专委会可依据学组下列情形之一提出撤销学组的动议:
1.学组的成员数不足15人;
2.学组连续两年不开展学术活动;
3.学组有严重违反《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章程》、《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管理规定》、专委会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被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4。在作出撤销学组的决定后,该学组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
学组的组成
圆通速递价格第七条  学组成员
1.学组成员由15-41人组成。
2.成为学组成员的条件 
1) 为本学科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委员;
2) 从事远程医疗及相关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学科科技工作者;
4) 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5) 新当选成员年龄最高不超过60岁 连任成员和新建学组的发起人年龄不超过65岁;
6) 学组成员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3。成员构成应考虑单位分布,每个学组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二人。
4。学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学会章程和条例,执行专委会和学组决议,维护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委会和学组的声誉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