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20
∙【文 号】农办企[2011]43号
∙【施行日期】2011.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企【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办)、农业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部署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工作,我部定于2011年12月2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11年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工作的成绩、经验,研究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2012年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重点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9日,12月28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厅局长,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书面材料。未上报材料的省(区、市),请按预备通知要求尽快上报至我部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
(二)请大会典型发言单位做好准备,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会议代表名额有限,切勿超员。
(四)请各省于2011年12月23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我部乡镇企业局综合处。
五、
联系人:才新义段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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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叹三首 附件:1.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名额分配表
2.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典型发言名单
明星片酬 3.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今天北京疫情新规入京规定 附件1:
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省份 | 单位名称 | 名额分配 | 备注 |
1 | 北京市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 | |
2 | 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 2 | ||
3 | 天津市 |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 1 | |
4 | 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 2 | ||
5 | 河北省 | 中小企业局 | 1 | |
6 | 农业厅(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 2 | ||
7 | 山西省 | 中小企业局 | 1 | |
8 | 农业厅(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 2 | ||
9 | 内蒙古自治区 | 农牧厅乡镇企业局 | 1 | |
10 | 农牧厅产业化办公室 | 1 | ||
11 | 辽宁省 | 中小企业厅 | 1 | |
12 | 农村经济委员会 | 1 | ||
13 | 吉林省 | 农业委员会 | 1 | |
14 | 黑龙江省 |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1 | |
半截蜡烛续写15 | 上海市 | 农业委员会 | 1 | |
16 | 江苏省 | 乡镇企业局 | 1 | |
17 | 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 2 | ||
18 | 浙江省 | 中小企业局 | 1 | |
19 | 农业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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