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2016)六、(本题22分)
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定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一个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类运营手续、保险等。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2015年5月,王某所雇司机华某驾驶该中巴车致行人李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中巴车一方负全责,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华某以为该事故认定书有问题,提出虽肇事车辆车速过快,但李某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因补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诉至F省N市J县法院,要求王某、相关利害关系人向其赔付医治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被告王某委托N市甲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涂料市场
案件审理中,王某提出其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明星汽运公司代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横道等事实;李某陈述了自己受伤、医治、误工、请他人护理等事实。诉讼中,各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事实观点不一。李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因误工被扣误工费、为就医而支付交通费、请他人护理而支付护理费的书面证据。但李某宣称医治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医治费的发票等不慎丢失,其向医院搜集这些证据遭拒绝。李某向法院提出
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搜集该证据,J县法院拒绝。
在诉讼中,李某向J县法院主张自己共花医治费3665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2000元。被告方仅认可医治费用15000元。J县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在医治费方面支持了15000元。两边当事人都未上诉。邮政银行小额贷款
一审裁决生效一个月后,李某聘请N市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搜集证据、代理本案的再审,并商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约定按协议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经律
师说服,医院就李某治伤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医治费的支付情形出具了证明,李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李某的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
再审中,李某提出增加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张律师必然坚持该意见,律师将其写入诉状。
问题:
1.本案的被告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2.就本案相关事实,由谁承担证明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不是固然就具有证明力?简要说明理由。
4.李某能够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其申请再审所依据的理由应当是什么?
5.再审法院应当依照什么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再审法院对李某增加的再审请求,应当如何处置?简要说明理由。宋小宝的老婆是谁
6.依照律师执业规范,评判甲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行为,并简要说明理由。
1.本案被告得以原告的主张来加以确信:原告主张挂靠单位和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的,王某、明星汽运公司、鸿运保险公司为一起被告。理由:依照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转让机动车未办理手续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予以补偿,不足部份由受让人承担侵权责任;明星汽运公司为王某从事中巴车运营的被挂靠单位,依照民诉司法说明第54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一起诉讼人。原告不主张挂靠单位承担责任的,王某、鸿运保险公司为一起被告。
2.王某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的事实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强制保险费用的事实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通道的事实,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李某受伤状况、医治状况、误工状况、请他人护理状况等事实,
由李某承担证明责任。理由:诉讼中,在通常情形下,谁主张事实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由谁来承担自己所
主张的事实的证明责任。本案上述事实,不存在特殊情形的情形,因此由相对应的事实主张者承担证明责任。
3.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妥然具有证明力。理由:在诉讼中,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其所证明的事实与案件其他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不是一致,和法院是不是确信该事故认定书所确认的事实,法院有权依照案件的综合情形予以判定,即该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由法院判定后确信。
4.李某能够向F省N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因为,依照民诉司法说明,再审案件原则上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本案不存在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再审的理由为: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要紧证据,当事人因客观缘故不能自行搜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搜集;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决。
5.再审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因为受理并裁定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再审法院对李某增加的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的再审请求不予受理;且该请求也不属于能够另行起诉的情形,再审法院也不可告知另行起诉。因为,依照《关于确信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补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补偿精神损害补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1)能够适用风险代理,但风险代理收费按规定不得高于30%;(2)甲律所张律师担任李某申述代理人,违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50条第(七)项规定;(3)李某增加诉讼请求不符合有关规定(理由如前),律师应指出未能指出,有违“以事实为依照、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及勤勉尽责的要求。
sj成员资料(2015)四、(本题22分)
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
法院通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裁决翡翠观音归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200万元贷款及利息。裁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裁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在执行进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宣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的翡翠观音借其利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的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
最佳现场陈思成佟丽娅法院经审查,以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驳回商玉良的异议。
问题:
1.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不是能够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什么缘故?
答:商玉良不能够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理由:作为执行标的的翡翠观音已为原生效裁决处置过,与原裁决裁定有关,商玉良应当申请再审,而不是起诉。
2.如商玉良以为作为法院执行依照的裁决有错,能够采取哪两种途径爱惜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1.商玉良能够采取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爱惜自己的合法权益;
2.商玉良也能够采取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能够通过申请再审来爱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与第2问“两种途径”相关的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
答:1.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特点:①向作诞生效裁决的人民法院提出;②自明白或应当明白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③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④第三人商玉良列为原告,生效裁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杨之元与胜洋公司列为被告。
2.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申请再审的特点:①案外人须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当在15天内审查;②审查期间能够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方法,可是不得处分;③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④异议被驳回后,对该裁定不服,以为与原裁决裁定有关的,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卡戴珊4.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纳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什么缘故?
答:商玉良不能够同时采纳两种制度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异议被驳回后的再审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