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治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类别
第三条 公章
(一)定义:代表所在公司的法定名称,正式代表公司的权力和职责的印章。
(二)使用范畴:公司下发的红头文件;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外函件及报表;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担保、授权托付书等法律文书;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非经济合同类协议书;其他须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
(三)印章格式:公章为圆形、直径4.2cm、五角星、文字自左而右整圈围绕。
第四条 法人代表名章
(一)定义:刻有法人代表姓名,代替手写签名,加盖在文件或凭据上以示负责的印章。
(二)使用范畴:公司开具的支票;其他须加盖法人代表名章的凭证与法律文书。
(三)印章格式:方形、边长1.8cm、文字自上而下自左而右。
第五条 专用印章
(一)定义:为行使某一项专门性业务而使用的印章,印文中除刊有公司的法定名称外,还刊有专门的用途。我司专用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等。
(二)使用范畴
1、财务专用章:往来对帐需财务确认的核对函件;结算、结账证明;涉税报表、资料及有关退税资料;其他需要加盖财务章的文件材料。
2、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3、人事专用章:收入证明文件;公积金贷款;终止或解决劳动合同决定书;政审函;大学生实习鉴定;在职证明;住房证明;人事介绍信、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等、独生子女证明、单身证明、培训合格证书、对外聘请合作协议、考勤证明、参保养老医疗证明、初婚未育证明、商调表、退档证明、旷工通知书、毕业鉴定审核、其他培训、会议邀请函。
房屋业主的函件往来确认。
(三)印章格式怎样下载歌曲
1、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采纳圆形、直径4cm、五角星、文字自左而右围绕;
2、财务专用章有方形章和圆形章两种,圆形章同上,方形章,边长2.5cm、文字自上而下自左而右,要紧用于银行结算等事宜;
3、发票专用章采纳椭圆形,4cm*3cm,文字自左而右围绕;
4、人事专用章为圆形、直径4cm、五角星、文字自左而右围绕。
第六条 其他印章
(一)党委印章
现代抒情诗1、使用范畴:以党委名义上报的公文;党委开具的各种介绍信、证明信、外调信等;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文件;其他需加盖党委印章的文件。
2、印章格式:圆形、直径4cm、五角星、文字自左而右围绕。
(二)工会印章
1、使用范畴:以工会名义上报的公文;其他需加盖工会印章的文件。
2、印章规格:圆形、直径4cm、五角星、文字自左而右围绕。
第七条 戳记
(一)定义:代替某些手写方式刻制的印章,作用是代替手写功能,部分戳记还有一些正式作用的含义。
(二)使用范畴:按照刻制规定的特定范畴进行使用。
(三)印章规格:采纳小四、条形、文字自左而右排列、宋体。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登记与启用
和女孩子聊什么第八条 印章刻制申请程序
(一)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附件一),明确印章形状、规格、使用范畴等有关内容。
(二)戳记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 申请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第九条 印章、戳记刻制登记程序
(一)刻制印章、戳记审核同意后,由总经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刻制。
(二)印章、戳记刻制完毕后,进行《印章领用台帐》(附件二)的登记。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苏醒打人第十条 印章保管
(一)总经办为印章治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印章治理最终负责人。
郑希怡图片(二)印章保管部门、保管人
1、公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资金会计保管;
4、合同专用章由总经办负责人保管;
(四)特定情形下保管人的规定
1、印章保管人岗位空缺或人员处于试用期间,由印章治理部门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保管,须经总经办审核。
2、印章保管人出差或休假,阻碍到印章使用时,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临时交接给本部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指定同一人保管),并及时报总经办备案。如因交接期间印章显现咨询题,临时保管人负直截了当责任,保管人、印章治理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3、印章保管人离职、印章保管人临时变更时,必须办理印章的交接工作,保管人、交接人、监交人(总经办人员担任)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
(一)除戳记、发票专用章,其他印章须填写印章申请单方可使用
1、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权限审核人批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保管人。公章、合同章的权限审核人为总经理,其他印章为保管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须查看文件用章审核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经确认有效审核人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承诺用印。
3、印章使用申请单统一在总经办保管,各部门需用章时,到总经办填写,按流程报批终止后,凭《印章使用申请单》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45、印章使用申请单保管1年后,方可销毁。
(二)协议、合同加盖印章操作规定闫凤娇艺术照
印章保管人对签订的协议、合同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时,原则上需看到对方单位的签字盖章后方可加盖,盖章时对方单位印章、双方代表人签字、合同盖章日期缺一不可。如因专门情形须先盖我司公章或合同章时,经办人将我方盖过章的合同复印签字后,交印章保管人保管。合同经客户签字盖章后带回后换回复印件。
(三)协议、合同的法务审核
所有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均需通过董事长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合同显现违约而向对方出具的函件,在盖章前均需通过审核。
在接待政府工商、物价、质监等执法部门,以及法院、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方要求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在盖章前必须通过董事长审核。
应有关个人、单位或国家机关的要求,我司需对外提供证明、情形讲明等文件时,在文件盖章前,应通过总经理审核。
(四)原则上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列明带出人、带出缘故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
(五)用章规范
1、当加盖1个印章时候,应该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2、加盖印章应图案端正,痕迹清晰。忌讳重印(即第一次加盖痕迹不够明显,再次加盖);严禁在空白纸上盖印;严禁盖印的那一页没有正文;严禁多页文件不盖骑缝章;严禁没有申请和登记的情形下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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