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若干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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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02
∙【字 号】延政发[2010]8号
徐正曦唐嫣∙【施行日期】2010.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若干政策的意见
(延政发〔20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有效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我县农村产业稳步发展,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关于都市型现代生态产业的扶持意见
(一)设施农业
按照“巩固提高、适度发展”的原则,主要在延庆、康庄、大榆树、四海等几个镇,重点完善2009年设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适度继续扩大规模。对符合标准的新建设施农业及基础设施配套进行适当扶持。
1.新建设施农业补贴政策。成方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种植品种为果树、蔬菜、花卉,对符合以上要求,经验收合格,日光温室补贴4万元/亩,大棚补贴1.5万元/亩,连栋温室补贴200元/㎡。
主持人自我介绍 2.配套基础设施补贴政策。对享受补贴的新建设施农业的配套设施,如道路、围栏、交易市场、冷库等建设项目,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办法,年终给予适当补贴。
(二)畜禽产业
1.奶牛冷冻精液补贴政策。为加快奶牛品种改良进程,提高奶牛品质和生产水平。按照对冷冻精液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进行选种选配的原则,推广应用奶牛优质冻精。对实施冷冻精液给予30元/支的补贴,超出部分奶农负担。
2.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补贴政策。为促进我县奶牛产业发展,推广优良奶牛品种,加快品种改良,开展5000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工作。对实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的每头补贴60元。
3.完善奶牛养殖小区冷链系统补贴政策。对于2009年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小区的冷链系统(包括制冷罐、挤奶平台、冷藏运输车)继续完善补贴政策,按照实际投资和填平补齐的方式给予50%的补贴。
4.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奖励政策。鼓励现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加快升级改造,
达到“五统一”标准,年底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肉鸡产业扶持政策。继续扶持肉鸡产业发展,新建标准化鸡舍50栋,改扩建20栋,每批每栋肉鸡4500只以上。经验收达标后,新建每栋给予3万元的补贴,改建每栋给予1万元的补贴。
(三)林果产业
1.苹果标准化基地建设补贴政策。对2010年新植苹果(国光、富士)成方连片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每亩补贴苗木费300元。
2.设施果树栽培补贴政策。鼓励规模化发展设施果树栽培,在已建成设施内栽植果树,连片达到20栋以上,每栋给予苗木、架杆等生产资料补贴3000元。
3.观光果园建设扶持政策。重点在四大产业带范围内,结合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打造5个集旅游、观光、度假、采摘、娱乐为一体的高档精品果园。对果园的水、电、路、标志牌、停车场、休息亭、洗手间、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个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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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下经济补贴政策。重点在退耕还林范围内,结合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每亩给予150元补贴。
(四)沟域经济和特产业
1.沟域经济产业开发奖励政策。对于重点沟域经济开发过程中的区域性特产业培育、以产业为基础的大地景观农业、沟域品牌宣传推介等方面,根据推进速度、生态景观效果、促进农民增收和示范带动作用情况,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2.“三品”认证补贴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及相关生产单位积极通过国家和本市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定工作。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加强协调服务;对获得绿食品认证的,按其认证费用的50%给予奖励;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按其认证费用的100%给予奖励;对已经取得有机认证的复审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3.设立有机农业发展奖励基金。建立延庆有机循环农业的组织管理、决策咨询、政策支撑、技术支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一系列保障体系。鼓励开展区域性有机农产品品牌
认证和规模化、标准化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对于能够将区域内有机农产品进行整合、策划、包装、设计,并能进行有效宣传推介,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乡镇、企业、合作组织择优进行适当扶持。
4.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开展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认证。对取得市级名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取得国家级名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关于农田基本建设扶持意见
加强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年内实施总面积1万亩。整合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务、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开展农田培肥、农田水利、田园清洁和沟路林渠配套等四项重点工程。在农田培肥上给予600元/亩的有机肥补贴。农田水利上给予节水节灌设施配套补贴。田园清洁实施农药空瓶有价回收补贴。沟路林渠配套根据工程实际给予适当奖励性补贴。
三、关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扶持意见
(一)田间学校建设
鼓励农业局、种植中心、果品中心、农技校等部门广泛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新建续建农民田间学校85所,依据建设效果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二)技术人才引进
针对蔬菜和果品两大产业,鼓励企业、合作组织和村集体长期外聘技术人员,实行驻地技术指导服务。对于确实能够起到服务效果,众满意并经县相关技术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人员,实行工资性补贴。补贴标准为2万元/年/人。
(三)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培养
结合区域性主导产业,鼓励合作组织和村集体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县技术主管部门招募引进一批确有技术专长,能够提供有效技术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政府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保险)等方面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年。
(四)新型农民培养
结合科技入户、1+1+X、生态文明户创建等工程的开展,号召全县各相关部门广泛实施
农民培训工程,主要包括文明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的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转岗就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干部的培训、公益就业岗位人员培训等等。年底根据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酌情给予补贴。
四、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扶持意见
(一)合作社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担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息、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服务。对能够积极发展社员,扩大生产规模,引导农民增收致富,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合作社,依据带动农户规模、促进农户增收以及对社员实行盈余返还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扶持。
(二)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对于能够积极组织延庆农产品进社区、进学校或在北京开设延庆特产(有机农产品)专卖店(连锁店)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根据其年销售额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五、关于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意见
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农户参加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给予75%的补贴。
六、以上各项政策由延庆县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农口各相关单位制定,凡争取到市级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本政策不再重复扶持。欧阳智薇真空照
七、上述政策范围内未包含的市农口相关部门政策,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条款落实、执行。
二О一О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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