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信 借[ ] 号
循环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保证节能减排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该项目已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该项目已通过用地预审;该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该项目已符合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甲方保证节能
减排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甲方未履行以上承诺或耗能、污染风险显现时,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中止贷款。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元。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期限不得短于 个月,不得长于 个月。
第五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 (“年”或“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即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欧阳震华老婆2、浮动利率,即基准利率真3国无双6 (选填“上浮”或“下浮”) %, 并自起息日起至该笔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述浮动比例调整一次。利率调整日为起息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起息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二)罚息利率
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贷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或通常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第六条 额度管理费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度管理费人民币(大写金额) 。
第七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
刘建浩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其中单笔借款超过 万元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后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申请。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5.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度管理费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额度管理费;
6.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8.其他条件:
第八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汪明荃 罗家英
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
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乙方也有权从该账户上划款还贷),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 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九条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学生会年度工作总结.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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