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哪⼗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的当事⼈都希望能够争取到诉讼的胜利,让⾃⼰能够获得法院的⽀持,孩⼦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都能够如⾃⼰的意。想要打赢离婚诉讼,应对的策略⾮常的重要,策略对了才有⽤。店铺⼩编为你介绍离婚诉讼中⼗种应对策略。
离婚诉讼中有哪⼗种应对策略
⼀、只要抓住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尤其是⼥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不惜动⽤⼤量⼈⼒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基于两个⽬的:⼀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另⼀个⽬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个⽬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个⽬的,恐怕民法典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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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类:
第⼀种是⼀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般的婚外性⾏为、婚外恋;
第⼆种是《民法典》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童的原则,照顾⽆过错⽅和⽣活困难的⼀⽅的原则。如果取得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重⼤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不顾⼀切,甚⾄付出巨⼤代价去取得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了⼀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点⽤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所说的第⼆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过错⽅有权⼒据此要求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认为,离婚是公民⾃⼰法定的权利。只要⾃⼰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较谨慎。
2、现⾏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存在长期家庭暴⼒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活习惯、⽂化层次差异太⼤,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合起来⼀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多则9个⽉。假如在第⼀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之后才可以提出第⼆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共要⼀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存⼼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三、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是只要我们结婚超过⼋年,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
按照现⾏民法典原则,如果是⼀⽅的婚前个⼈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个⼈财产都是个⼈财产。同样的,结婚后所得的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期期间的财产,原则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管结婚时候配偶间各⾃财产状况如何,也不论结婚多久,所有的婚前个⼈财产仍然是各⾃的婚前财产。有些带有功利性⾊彩的婚姻恐怕失去了温床。
颐和园里的郝蕾如果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通过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来改变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
四、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
不少夫妻在闹⽭盾时候,总是费尽⼼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对离婚就
兵马俑的来历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更不能反悔。
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办理了离婚⼿续之后才⽣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续之前,⼀⽅反悔的,就不发⽣效⼒。任何⼀⽅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抚养进⾏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在离婚后⼀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存在欺诈或者胁迫⾏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五、如果对⽅偷偷转移财产,我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
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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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量的婚姻案件证明,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常⾼,情况⾮常严重。那么受害⼀⽅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2、如果财产被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不能够提供对⽅具体的⾝份证号、开户银⾏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3、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常⽣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是收到很⼤局限。
4、所以当事⼈在⽇常⽣活中,重在平⽇的留⼼,对于⼀些信息进⾏保留,记录和复印。
六、如果我有他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赔偿;
取得婚外情的证据,并不⼀定代表就会在离婚时候获得经济赔偿。
1、我们⾸先要明确婚外情的过错,是如何分类的。我们分为道德上的婚外情过错和法律上的婚外情过错。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
第⼀类:是⼀般婚外情:包括嫖*,婚外恋情,婚外性⾏为。
第⼆类: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为。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与其他异性存在着长期的同居共同⽣活的事实。
第三类:是重婚罪。
2、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样的。对于刚才提到的第⼀类,在经济上不能得到赔偿,更多的是依*道德调整,依*社会舆论进⾏监督和惩罚。对于后两种,如果有证据,是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上的赔偿的。但是要求⽆过错⽅在离婚案件过程中,主动提出要求的。
3、这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不仅仅在提出离婚时候可以提出,即使在离婚之后,⽆过错⽅在事后知道对⽅有过错的,可以在离婚后⼀年内,向⼈民法院单独提出损害赔偿。
七、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定会判决离婚;
持这种看法的当事⼈,是因为他⾃⼰查阅了民法典。对法律理解不全⾯造成。
1、我国民法典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因为⼯作调动,出差就学、⼦⼥上学导致的分居。
3、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居住在⼀起后来⼜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4、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定会⽀持,这也未必,是当事⼈的⼀种误解。
⼋、房⼦是我们⼀起出钱买的,不管写谁名字,都应该是共同财产;
不少当事⼈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且我们也结婚了。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都有份。其实不然。
1、⾸先要明确:房⼦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如有的夫妻⽤第三⼈名字购买房⼦。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虽然是双⽅共同出资,但是以⼀⽅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的婚前财产,另外⼀⽅的出资是房产拥有⽅对于他的债务。
八角亭谜雾小说第⼆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不管买房⼦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4、明确这⼀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重⼤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体,基于对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产⽣⽭盾时候,才突然发现⾃⼰在财产上发⽣了重⼤损失。
九、我是母亲,年龄⼩的孩⼦法院⼀定会判给我。
作为母亲,对于孩⼦的感情,⼀定都能够得到⼤家理解的。但是,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抚养孩⼦,孩⼦就⼀定会跟随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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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判决孩⼦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原则上跟随母亲⽣活。两岁以上的孩⼦,就不⼀定了。
2、法院在判决孩⼦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抚养孩⼦,更有利于孩⼦⽣活和成长。
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如:⽗母双⽅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来源,可以为孩⼦提供更好的⽣活教育条件,第⼆,考虑孩⼦过去⽣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孩⼦和谁的感情更深。第三,考虑⼀⽅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第四,⼀⽅有没有不良恶性,⽐如赌博酗酒。如果是10岁以上孩⼦,还会征求孩⼦个⼈意见。
所以,法官会综合各种情形做出判决的。
⼗、对⽅起诉离婚,只要我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在当事⼈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答辩⽅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3、但是反过来,如果当事⼈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那么就算当事⼈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4、所以,从这个⾓度出发,如果当事⼈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间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想办法与对⽅进⾏沟通,⼼平⽓和地磨合,⽽不是说放任对⽅到法院去起诉,只是坚持⾃⼰的答辩意见。
离婚协议的效⼒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效条件,不同于⼀般意义上的附⽣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当事⼈的合意,任何⼀⽅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约束⼒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双⽅具有法律效⼒。
虽然这⾥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
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之间发⽣法律效⼒。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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