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
生化危机7攻略【公布日期】2015.06.15
【字 号】锦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施行日期】2015.06.15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土地资源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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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留言板留言大全锦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3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6月5日市政府十五届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刘兴伟
  2015年6月15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可对市重大建设项目和跨区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直接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含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城管综合执法、公安、工商、教育、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 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接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所需工作经费可以纳入征收成本,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将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改为第六条第三款。
  六、将第七条修改为:“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将第九条修改为:“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安排,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编曹贵人扮演者
制本行政区域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下一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送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经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未列入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追加、变更房屋征收计划但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的建设项目,不得实施房屋征收。”
  八、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屋征收范围应当根据房屋征收红线图确定。”
  将第二款修改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权属分割;
  “(四)户口迁入或者分户(因结婚、出生、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大中专生毕业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九、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性质、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收集相关证据,有关部门、被征收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中发现有未经登记的建筑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综合执法、财政、监察、审计、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定和处理。
  “调查结束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将调查和认定处理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公布。”
黄磊女儿多多跳楼自杀  十、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二)房屋征收的目的;
  “(三)征收范围;
  “(四)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房屋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补助和奖励办法等具体补偿事项;
  “(五)过渡期限、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六)安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七)其他事项。”
  十一、将第十二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
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前,应当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十二、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以及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及时在征收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公布。
  “区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以及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前,应当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老年手机什么牌子好  十三、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删除第十五条。
  十五、将第十七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