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初初瑞雪个人资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专门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外部董事在任期内不再任职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第四条外部董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出资人认可,公司认可;
(二)公开、择优、德才兼备;
(三)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与独立履行职责相统一;
(四)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激励和约束并重;
元宵节有哪些古诗(五)依法履职,规范管理。
第五条具备条件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多于内部董事。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担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职业信誉良好;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任职公司主营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X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管销、资本运营、重组兼并、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担任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
(六)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外部董事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应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外部董事: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2年内曾在本公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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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佩雯(二)2年内曾与本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三)持有拟任职企业所投资企业股权的人员;
(四)在与拟任职企业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外部
董事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选聘
第九条外部董事由公司负责选聘,选聘外部董事采用直接聘用或市场化聘用方式进行,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优先从人才库中选聘外部董事。专升本条件
第十条外部董事选聘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一)职位描述。对拟聘外部董事职位的职责、任职基本条件进行规定。
(二)人选遴选。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出符合职位要求的候选人或公开招聘确定候选人。
(三)征询意见。听取候选人、其所在单位、拟任职企业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提出聘用人选建议。
(五)考察了解。
(六)会议讨论决定。
(七)任职前谈话。外部董任职前由公司组织进行任职前谈话,对外部董事履职提出要求。外部董事应就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关系,向公司作出承诺。
(八)颁发聘书。外部董事任职时,由公司明确任期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外部董事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关于公司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
(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依法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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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外部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
(二)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但须经1/3以上董事同意;
(三)2名(含)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董事会待议议题未经必备程序,会议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开会会议或缓议董事会会议议题,董事会应予采纳;
(四)根据履职需要,有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司应予配合;
(五)就可能损害出资人或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直接向公司报告;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外部董事履行以下义务:
(一)诚信守法,遵守公司章程,履行保守商业秘密;
(二)勤勉工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关注公司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足够的企业经营运营情况,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独立、慎重地表决;
(四)积极参加选聘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的
能力和知识水平;
(五)每年在公司履职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不少于会议总数3/4;
(六)自觉接受监事会和公司职工的监督,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建议;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管理评价
第十四条外部懂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内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的重新履行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当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第十六条建立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履行职责的简要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本人提出的同意、保留、反对意见及其原因,主持或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加强公司改革发展与董事会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外部董事日常工作时对重大事项认为有必要向公司报告的,可以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对外部董事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年度评价于次年一季度完成,任期评价在该任期的最后一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