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权责  准确定位
正确处理国企党组织和董事会关系 文/关健宏
随着国企三年改革行动的实施和相关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国企改革发展进入了以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平稳、持续、健康运营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
通过三年改革行动,国企董事会基本实现了应建尽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中国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正确处理好企业董事会和党组织的
企业党组织与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机构之间,应当体现“过与不过”的两条基本原则。对被董事
会否决的事项,企业党组织要有正确的认识,与企业董事会之间摆正相互的位置,多一些相互
沟通理解、少一些埋怨指责;多一些相互支持配合,少一些失落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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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旅行社排名管理中发挥出应有作用,使国有企业能够从自身特有的政治属性出发,保证和监督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全面贯彻执行。同时,支持公司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确保企业发展的大局不乱、方向不变、规范运营。具体到企业运营中,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就是要通过自身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运行的权力中心,从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经济属性上,履行好维护股东权利的职责,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企业科学长远发展。
加强国企党建,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广大国有企业对此进行了坚决的贯彻执行。为此,修改公司章程,修改企业内部各个议事主体、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完善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将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将党组织的意见和决定置于企业运营的重要位置,体现了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广大国有企业党的意识、党建意识明显提高,党的领导、党组织的发展得到迅速加强。
企业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充分反映出国有企业在保持政治本、体现使命担当、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况:比如,用党委会取代董事会、经理会,美其名曰,提高效率,不犯错误;比如,党委会、董事会、经理会重复召开,同一议题,不厌其烦,故也有称,防止风险,不错程序;比如,会议范围尽量扩大,全然不顾设置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初衷,人数庞杂,七言八语,虽然最后拍板时、签名时是圈内人士,但会议的专业性、严肃性和保密性大打折扣。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原因在于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好党组织与企业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于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还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精神,维护和保护好董事会、经理层的权益与角,两方面工作重点之间存在一个需要平衡和衔接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企业面临着不知在党组织与董事会等原有治理主体之间如何摆位、怎样对接的问题,面临着边界不清、无所适从的困惑。这些问题和困惑主要自来于客观现实等方面的原因。
就现代企业制度而言,经过较长一个历史时期
关系,准确二者定位,明确相互权责,建立有效机制,实现各法人治理主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协调运转,是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
准确定位,明确权责,清醒把握好工作重点方向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范围是前提,以便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董事会,“资”是核心
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企业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会审议;任免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进行委派或者更换。由此可知,国有企业董事的任命与解聘是上级行政命令的结果。从行政授权的要求可以得知,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一方面对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决策,需要对出资人负责,并承担着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来提升企业的管理及内部运行效率,进而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与规模。这就是国有企业董事会运作,“资”的核心所在。
党组织,“政”为首要
中国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结合了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制度之所以“特”,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掌控企业发展大局的职责任务。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建设,就要使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
的实践与发展,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具体操作层面,董事会、经理层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和相
互关系是比较明确和清晰的,不仅有大量的经济学家、企业人士著书立论可以参考遵循,而且有丰富的案例、众多的经验可以学习借鉴。建立中国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组织作为一个治理主体纳入企业日常运营的格局,是唯中国现实和特殊国情所决定、所独有的,无历史可寻,无案例可鉴,更无成功经验可用。有人说,曾经有一些国家有过类似的情况,但现在看来,似乎更多的是教训和反省。所以,只能去探索和思考,需要去研究和实践。
实事求是地说,增加一个治理主体,自然会增加决策的程序和环节,增加决策的成本和周期。但必须对此有正确认识。中国特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中国所独有和唯一的。而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所以强调和重申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之所以要加强国有企业中党的建设,究其原因,在于我们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一些因为缺少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工作被不同程度弱化后导致的问题,使国企不再姓“国”,国企不再为“国”,国企不再是“国”。不姓国,国有企业应有的政治立场、政治本已然改变,变成了企业领导人自己的“家天下”;不为国,企业只讲经济不讲政治,只为个体不顾大局,只图利润不说;不是国,企业的性质或是资产实际控制人、所有者已经不再是政府和出资人监管机构,不再是为国分忧、为民解难而发展壮大的经济组织,悄然改了性、变了质。
国企首先而且必须姓国、为国、是国。要保证这一点,必须依靠和离不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来实现。这就是国有企业党组织“政”的本质所在。
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好国资国企利益我国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党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建立中国特现代企业制度,保证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撑。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建立中国特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节点,对深化改革起到直接推进作用,是企业建立市场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平衡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等企业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真正维护好国资国企的切实利益。
王源的女朋友接吻图正确处理和对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系
把党建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即,企业党组织也是企业的一个治理主体。但是,这个主体是一个以履行政治职责为主责、居于政治领导地位的主体,是一个相对其他所有主体都具有政治制衡作用的主体。这个政治制衡,应区别于经营、管理、业务方面的制衡。明确这个制衡原则,有益于划分好各个主体之间的事权界限,提高企业决策效率。
企业党组织成为企业治理主体的一部分,并不改变原有的主体之间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制衡局面。客观地讲,党组织的政治把关,确实增加了决策的程序,但就中国国有企业而言,特别是当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所出现的问题和所担负的责任而言,都是必要、必须和不可或缺、至关重要
的。企业党组织既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履行政治责任、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方面的责任和使命,也要摆正自身的位置,认清自己的角,在应有的把方向、管大局和保落实方面恪尽职守,避免重复性工作,努力提升企业决策质量和效率。
1.在保证落实企业党组织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中体现“过与不过”原则
钉钉怎么签到企业党组织与企业的董事会的决策机构之间,应当体现“过与不过”的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一定是党委会通过的。对企业战略规划的制定调整、重大投融资项目的“上”“下”等决策,党组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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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在“前期介入”。对董事会即将讨论的事项,企业党组织要从落实各方面对企业政治要求的角度出发,事先进行政治上审核,只有党组织认为可行,才能进入到董事会讨论阶段。所以,董事会决策的内容,一定是党组织已经进行过研究、进行过政治审核的事项,否则,就不应进入董事会商议范围。如果有党委会否决的事项,就不可能上董事会,也一定不会通过。
二是党委会通过的事项,董事会不一定通得过。经过了企业党组织的审核、并且“政治上”可行的事项,董事会才能开始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运营实力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讨论。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形成一些符合国家政策、地方规划要求的事项,因为不适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而搁浅,意即被企业董事会否决的事项,可能是已经通过企业党委会审核议定的内容。
把握好以上两条原则,有助于正确处理好企业董事会与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分工问
题。从另一角度讲,上述原则也体现了“党组织在前、董事会在后”的阶段性位置。为此,企业党组织必须全面熟悉与掌握党和国家在这一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尽可能了解与知晓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内容,在对重大事项政治把关时,提高效率、创造便利,真正让那些既符合政治要求、又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划、思路、项目成为企业运营的正确选择。客观地讲,相关事项在党委会讨论前,也应是在董事会的一定范围内有所知悉的,换言之,是董事会即将正式进行开会议定的内容,其价值和重要性不可忽视。因此,企业党组织在行使否决权时,要理由充分、依据可靠、否之无疑。为了保护董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应有的地位和工作积极性,企业党组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政治业务方面的规定,帮助相关部门完善方案、修订规划,使之符合政治上的要求,能够尽快进入董事会议事程序。
对被董事会否决的事项,企业党组织要有正确的认识,与企业董事会之间摆正相互的位置,多一些相
互沟通理解、少一些埋怨指责;多一些相互支持配合,少一些失落不平。中国国有企业党组织与企业其他部门一样,都必须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一根
本目标而共同努力工作。
2.在保证落实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党员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权上体现“行与不行”的基本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领会总书记的指示,企业党组织必须严格、严肃、严谨地把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人用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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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于企业重大事项的“事前性”把关,在选人用人上,党组织略侧重于“后期性”审验,与董事会的分工会体现出“行与不行”的思想,来保证主导权的落实:
一是党委会认为“行”的人,董事会也一定能“行”。在选人用人上,应当由董事会进行人选的先期初步确定,或是明确人选范围,然后交由企业党委会来进行政治审核。如果企业党委会认为政治合格的人员,将最终走上企业的领导人员岗位;但董事会选出的人员、确定的范围,可能都不符合党组织的要求,董事会对此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就是董事会认为“行”的人员,党委会不必然认为也“行”,在选人用人上,企业党组织具有绝对否决权。
明星陪客价格表二是董事会认为“不行”的人,党委会必然“不行”。选用什么样的人,董事会应先从企业发展的需要、从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出发进行选择或是确定人选范围。如果董事会都认为所选之人不能够胜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那么就不会进入到党委会讨论的程序。这也正是党委会在选人用人上的“后阶段”把关。换言之,党委会不应先从政治合格的角度向董事会推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只有“分兵把守”,各司其职,才能选对用好合适的人员,带领企业走向所期望的发展道路。浩二被打
对于监督权的落实,要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有别于一般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实际出发,确保其具有更高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更高于一般人的品德水准、模范言行。按照习总书记的话讲,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能够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为此,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不仅要有“八小时”之内,企业的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等部门相互履行好监督职责,“八小时”以外,企业党组织仍然应该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国有资产运营安全负责的态度,了解其家庭概况、知道其基本生活、掌握其大致行踪。当然,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不侵犯公民隐私为前提。党内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多是在“八小时”之外萌芽、滋生和发展起来的。这样做,一方面是防止我们的事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积极保护。
3.落实党组织对职工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塑造良好企业文化的领导权,要体现“动与不动”的观念
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具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和价值追求、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作风、广泛的众基础和持久深远的影响力。中国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就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机制优势相结合的产物。党组织和党员
队伍作为政治资源,这种资源所体现的政治优势,是中国国有企业所独有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运用执政党基层组织所拥有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资源,来促进和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企业党组织与企业其他部门之间是“互动”“协动”“联动”“促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两个原则:老师贺卡
一是企业健康发展需要的“活动”,也正是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的中心。企业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内活动,都要围绕提升企业效益、增强长远发展实力的中心进行。因此,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倡导的“动”,有益于企业的“动”,也正是企业党组织所要追求和谋划的“动”;而董事会、经理层禁止甚至是反对的“动”,有害于企业的“动”,也正是党组织所力戒和避免的“坚决不动”。在这个层面上,二者是高度一致和完全协调的。
二是党组织提倡和发起的“动”,应被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所认同和支持。不同于一般企业只有管理层和被管理层的两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