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三篇
篇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 营 者 姓 名:                       
敬    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表注解事项。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墨水。
怎么用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名  称
XX市    区(县)
经营者姓名
资金数额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经营形式
个体坐商(  ) 个体摊商(  ) 个体流动商(  ) 其它(  )
经营期限
年      月
副本数
    份
经营者签字:
(主持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1、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2、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姓名”栏填写主持经营者姓名。
经营者基本情况表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英伦tx4怎么样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住所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人员类型
注:1、家庭经营的,本表用于填写主持经营者情况,请复印本表填写其他经营者的情况。
2、健康状况可填写:健康、残疾或其他;人员类型可填写:个体户、外地来京人员、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下岗人员、退休或退职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刑事解教人员或其他人员。
经营场所证明
散步作文600字名    称/
经营者姓名
经营场所
          市        区(县)                (门牌号)
产权人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        m2房屋      方式提供给该个体工商户使用,使用期限    年。
产权单位盖章
(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需  要
证  明
情  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见下页
注:1、未申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栏填写经营者姓名。
2、“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XX市××区××路(街)××号××房间”。
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5、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1)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猜猜他是谁的作文(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天涯深扒佟丽娅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1)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XX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12)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3)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4)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XX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经营场所证明。
(1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购买单位房改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填写下页《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7、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使用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该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等相关业务。但出租的房屋属于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实施(20XX年7月11日)之前机构或个人在我市购买的,如出租面积在500平米以下,承租方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出租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机构和个人应成立相应的物业经营企业,并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等业务,承租方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加盖印章的物业经营企业执照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机构或个人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业务的委托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
机构和个人出租其购买的住宅的,除应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提交由所
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8、房屋提供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填写:自有、租赁、无偿使用或其他提供方式。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场所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营者姓名
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日本鬼片电影大全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四、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由自然人签字。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          分局):
                                      (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申请将位于XX市        区(县)                                            (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  月  日
补充信息登记表
                      :                     
传真电话:                      地址:                  
所在区域: 
□中关村科技园区        □XX商务中心区        □金融街
□奥林匹克中心区        □XX经济技术开发区    □顺义临空经济区
□XX天竺出口加工区    □不在以上区域
所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第三极)  □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    □清华科技园  □中关村软件园  □XX(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德胜园)  □惠通时代广场(朝阳)  □XX798艺术区  □XX时尚设计广场酒751厂  □XXCBD国际传媒产业集聚区  □XX潘家园古玩艺术品
交易园区  □XX欢乐谷生态文化园  □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  □琉璃厂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XX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石景山)  □XX出版发行物流中心通州院□顺义国展产业园  □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大兴)  □宋庄当代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  □中国(怀柔)影视基地  □XX大红门服装服饰创意产业集聚区 □XX(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 □不在以上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