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服务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黑社会图片∙【公布日期】2020.11.03
【字 号】发改贸服规〔2020〕12号
【施行日期】2020.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闫凤娇人体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
  第四章  评估和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
  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情人节送男友什么礼物好 根据《安徽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皖政办〔2017〕4号)《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皖政办秘〔2017〕246号)等要求,为推进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全省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是指以某一个或关联服务产业为核心,主导产业突出,功能配套完善,管理科学规范,具有产业集聚、资源集合、服务集成等特征,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以下简称“集聚示范区”),是从认定满两年的集聚区中择优认定的,产业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具有行业标杆作用,有较强引领带动能力的集聚区域。母亲节快乐祝福
  第三条 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主要类型包括: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支持新
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申报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祝学生学业有成的句子
  第四条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的认定管理工作。省直有关单位参与相关行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的认定及指导管理。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的推荐申报,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二)有完善的园区发展规划,四至边界清晰,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鲜明,产业集中度高。
  (三)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对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能够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
  (四)有多家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良好。
  (五)符合申报通知其它具体要求。
  第六条 各类集聚区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科技服务集聚区。具有为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化、创业孵化、技术(产权)交易、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普及、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入驻科技服务类企业30家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具有软件产业发展或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入驻软件或IT企业4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三)金融商务集聚区。具备支撑金融商务机构集聚的基础营运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入驻银行、保险、基金、期货、证券公司、新型金融机构和培训、会展、会计审计等商务企业(机构)50家以上,基本满足企业共性生产服务需求。
  (四)电子商务集聚区。具有电子商务企业所需的基础营运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入驻企业40家以上,其中电子商务企业占入驻企业70%以上,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
  (五)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具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产品展示、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等综合服务功能,年市场交易额达到10亿元,在全省同类市场中居于前列。
  (六)创意文化服务集聚区。具备开展创意研发、设计、孵化和成果转化等活动的软硬件环境,入驻创意文化类企业30家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七)旅游休闲集聚区。具备相对完善的旅游服务功能,入驻旅游休闲类企业(经营户)30家以上,其中规上(限上)企业10家以上。
  (八)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具有较为完善的居住、文体娱乐、疗养、餐饮等条件,入驻企业2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第七条 各类集聚示范区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科技服务集聚示范区。有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入驻科技服务类企业50家以上,或者入驻科技服务类企业3家以上且总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示范区。有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入驻软件或IT企业5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不少于10家;或园区总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拥有一定比例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软件出口能力。
  (三)金融商务集聚示范区。入驻银行、保险、基金、期货、证券公司、融资担保、消费金融、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和培训、会展、会计审计等各类商务企业(机构)60家以上,在全省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和辐射服务能力,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
  (四)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区。有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具备技术开发、网络推广、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发布、融资、加工、物流、配送等多种电子商务功能。入驻企业60家以上,其中电子商务企业占入驻企业70%以上,年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
  (五)新型专业市场集聚示范区。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具备产品展示、交易结算
、检验检测、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信息发布、设计、展会等功能。入驻专业市场类企业60家以上,年市场交易额超过60亿元。董子健是同吗
  (六)创意文化服务集聚示范区。有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入驻创意文化类企业50家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引进、融资担保等优惠政策,定期举办创意产品展示、创意比赛、市场对接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