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出处、解释及赏析
名句: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出自:魏晋陶渊明的《拟挽歌辞三首》
解释:死去还有何话讲,寄托此身在山冈。
赏析:此句阐述了死亡的最深层含义,诗人深谙生命盛衰的自然规律,看得十分透彻,表达了诗人豁达洒脱的人生观。
原文:
陶渊明《拟挽歌辞三首》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旁。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译文:
人命有生必有死,早终不算生命短。
昨晚生存在世上,今晨命丧赴黄泉。
游魂飘散在何处?枯槁尸身存木棺。
娇儿父伤心啼,好友痛哭灵柩前。
死去不知得与失,哪还会有是非感?
千秋万岁身后事,荣辱怎能记心间?
只恨今生在世时,饮酒不足太遗憾。
生前贫困无酒饮,今日奠酒盛满觞。
春酒清香浮泡沫,何时能再得品尝!
佳肴满案摆面前,亲友痛哭在我旁。
想要发言口无声,想要睁眼目无光。
往日安寝在高堂,如今长眠荒草乡。
一朝归葬出门去,想再归来没指望。嗨来电
茫茫荒野草枯黄,萧瑟秋风抖白杨。
已是寒霜九月中。亲人送我远郊葬。
四周寂寞无人烟,坟墓高高甚凄凉。
马为仰天长悲鸣,风为萧瑟作哀响。
墓穴已闭成幽暗,永远不能见曙光。
永远不能见曙光,贤达同样此下场。
刚才送葬那些人,各自还家入其房。
亲戚或许还悲哀,他人早忘已欢唱。
死去还有何话讲,寄托此身在山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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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歌:挽柩者所唱哀悼死者的歌,泛指对死者悼念的诗歌或哀叹旧事物灭亡的文辞。
非命促:并非生命短促。意谓生死属于自然规律,故生命并无长短之分。
昨暮:昨晚。同为人:指还活在世上。
今旦:今晨。在鬼录:列入鬼的名册,指死去。
魂气:指人的精神意识。《左传·昭公七年》疏:“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散何之:散归何处。
枯形:枯槁的尸体。
奇空木:安放于棺木之中。
索:寻。卡戴珊
千秋万岁:千年万年,形容岁月长久。
湛(zhàn)空觞:是说往日的空酒杯中,如今盛满了澄清的奠酒。
春醪(láo):春酒。浮蚁:酒面上的泡沫。《文选·张衡〈南都赋〉》:“醪敷径寸,浮蚁
若萍。”刘良注:“酒膏径寸,布于酒上,亦有浮蚁如水萍也。”
肴(yáo)案:指摆在供桌上的盛满肉食的木盘。肴,荤菜。案,古代进食用的一种短脚木盘。盈:指摆满。
傍:即“旁“。
荒草乡:指荒草丛生的坟地。按:逯本据《乐府诗集》于此句后校增“荒草无人眠,极视正茫茫”二句,为诸本所无。然此二句与第三首“四面无人居”“荒草何茫茫”等句重复,故当删去。
出门去:指出殡。
良未央:未有尽头,遥遥无期。良,确,诚。此句一本作“归来夜未央”。
何:何其,多么。
茫茫:无边无际的样子。
萧萧:风吹树木声。
严霜:寒霜,浓霜。
送我出远郊:指出殡送葬。
2023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无人居:指荒无人烟。
嶕(jiāo)峣(yáo):高耸的样子。
马:指拉灵枢丧车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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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室:指墓穴。
朝(zhāo):早晨,天亮。
贤达:古时指有道德学问的人。无奈何:无可奈何,没有办法。指皆不免此运。
向:先时,刚才。
各自还其家:《文选》作“各已归其家”,兹从逯本。
已歌:已经在欢快地歌了。是说人们早已忘了死者,不再有悲哀。
何所道: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托体:寄身。
山阿(ē):山陵。
鉴赏: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
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