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思维读《嫌疑人x的献身》
北京理工大学 100081
运程2013生肖年运  先来介绍一下这部根据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原著改编的于2017年上映的电影《嫌疑人x的献身》。该电影主要讲述了在刑警学院物理学教授唐川在调查岸边死尸的时候,遇到了以前的数学天才朋友石泓,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石泓的邻居——一位单亲妈妈陈婧被怀疑涉嫌死尸的案件,经过层层推理分析,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在一个夜晚,陈婧的前夫傅坚酒醉后借机来到陈婧所住地方索要财物,未经陈婧允许,不顾陈婧的百般阻挠,进入陈婧的房子。因陈婧拒绝给傅坚财物,傅坚于是恼羞成怒,意图对陈婧进行,并且以将其女儿陈晓欣卖去当女为要挟。情急之下,陈婧为自己及其女儿的人身安全进行防卫,对傅坚进行攻击,在女儿陈晓欣的帮助下,陈婧利用电熨斗的线将傅坚勒死,隔壁的石泓听闻声响,巧妙地构造了一个杀人案件,来替陈婧逃脱罪名,故事由此展开。
  首先,傅某在未经陈某的同意下擅自进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1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
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根据非法入侵罪的客观要件,"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该住宅为傅某与陈某离婚后,陈某与女儿新搬来的住宅,即使是租房,也获得了其使用权,属于陈某个人的空间,其他人不得在未经陈某的同意下擅自闯入。从客观要件看,傅某违反了住宅内成员的意见,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采用强行闯入的方法,侵犯了陈某的个人空间,对陈某的隐私权等公民个人权利构成了伤害。从非法侵入罪的主观要件看,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带有故意的主观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2因此傅某构成了非法侵入罪。由于傅某完全符合了非法侵入罪的构成要件,且傅某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则傅某理应依据【非法侵入罪】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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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一款“【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傅某利用陈某女性难以抵抗男性满力道弱势,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意图妇女,但由于陈某与其女儿的极力反抗,在最后将傅某勒死,保障了自己的人身利益不受侵犯。“【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5陈某对正在进行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了傅某的死亡,这里便又有一个疑问了:在面对被人的威胁时,将对方杀死是否算防卫过当?  依“【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6而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其的判定要结合对社会的客观影响和主观因素。从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来看,陈某将傅某杀死确实属于正当防卫,而“作为一种特
殊犯罪形式的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行为人希望通过其防卫行为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实现防卫目的;另一方面,行为人清楚地知道其防卫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实现防卫目的。”7陈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然而由于石泓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又出于对自己爱慕对象的保护,他破坏案发现场,并且诱导流浪汉将其烧死,根据“【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8,如果陈某和石某共同策划了之后对流浪汉的杀害,那么陈某和石某就将以【共同犯罪】的罪名被判处,但由于陈某和石某处于将傅某杀害后的慌乱中,并不知晓法律中相应的正当防卫的内容,所以陈某对石某之后的所作所为也并不知情,并且一度以为岸边的死尸是她的前夫傅某。由于石某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依据“【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9石某在原来不用被牵扯的情况下,犯了故意杀人罪,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判决,而由于陈某对杀死傅某之后的一切并不知情,不构成共同犯罪,依据“【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0,但是陈某并不直接参与流浪汉的事件,不属于起次要作用的正犯;也并未想石某提供犯罪
何炅的资料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等,因而不是帮助犯,所以陈婧不是从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姜晓冲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大数据技术是学什么的
  [7]《正当防卫的司法把握》李斯福 2011-8-14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罗志祥退出极限挑战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